愛爾蘭特許學校(Irish Charter Schools)由「都柏林促進愛爾蘭英語新教學校法人協會」(The Incorporated Society in Dublin for Promoting English Protestant Schools in Ireland)經營。特許學校只招收天主教徒兒童,條件是他們必須接受新教教育。依其計畫宗旨,這些學校旨在「把成千上萬貧苦兒童的靈魂,從天主教迷信與偶像崇拜的危險中拯救出來,並使他們的身體免於怠惰與乞討的苦難」。
歷史
1731年,休·博爾特(Hugh Boulter)身為阿馬大主教,提交了《上議院關於非法天主教學校的調查》(Inquiry into Illegal Popish Schools by the House of Lords)結果。該調查旨在「防止天主教勢力增長,並保護本王國免於本國大量天主教徒所可能造成的任何危險」。他主張建立一套學校制度,「教導天主教徒的子女英語,以及基督教信仰原則」,前提是他們改宗新教。
同年,愛爾蘭國教會的大主教與主教等人,向喬治二世請願,要求頒發特許狀,以設立學校,免費教導愛爾蘭天主教徒兒童英語與新教信仰。男童將學習一門手藝,女童則學習家務技能;若她們仍保持新教徒身分,甚至可能獲得婚嫁資助。當時,針對愛爾蘭天主教徒的刑罰法仍全面施行:天主教神職人員被列為非法,任何天主教徒均不得「公開或在私人住宅中教學,或教導青年學問」,因此天主教徒缺乏教育來源。
特許狀於1733年獲准,國王承諾每年撥款1000英鎊。第一所學校設於卡斯爾德莫特,土地為基爾代爾伯爵捐贈的20英畝。
此後數十年間,英國政府又提供更多經費。整個學校制度由一個十五人委員會監督,該委員會每週於都柏林薩福克街開會。然而,入學人數遠低於預期,儘管當局採取多種方法維持兒童來源,例如從街上收容乞童,或接收孤兒嬰兒。1780年代,英國監獄改革者約翰·霍華德(John Howard)報告指出,學校上報人數與實際在校人數之間存在巨大差異。當時該系統共有41所學校與4所育嬰機構。天主教徒對這些學校抱持極深懷疑。十八世紀末的檢查顯示,該制度存在嚴重弊端:許多兒童幾乎未受教育,主要被當作農場勞工或織工使用,並承受骯髒環境、體罰與疾病。
- 克朗塔夫:這所特許學校由哈靈頓勳爵於1748年開設。它依靠捐款與遺贈維持,例如1759年P. Ramsey先生將200英鎊的利息捐給該校;1771年,梅奧郡霍利芒特教區長約翰·詹森牧師也將200英鎊遺贈給該校。該校約於1830年關閉,後改建為浴場。
- 鄧多克文法學校:1739年至1835年間曾為特許學校。
- 桑特里:位於今日巴利蒙。一所招收60名女童的特許學校於1744年在一座改建磨坊中開設,並由都柏林市政當局每年撥款50英鎊。地產開發商盧克·加德納捐贈一英畝土地,並以優惠價格另提供30英畝供學校使用。愛爾蘭教會阿馬大主教休·博爾特捐助400英鎊興建校舍。另設有一所可容納150名男童的特許學校,附有32英畝土地,但學生人數很少。該校最終於1840年關閉,後來稱為桑特里小屋(Santry Lodge)。
- 阿德布拉坎:當地特許學校於1747年開設,校舍由理查德·卡塞爾斯設計。
延伸閱讀
- Kenneth Milne, The Irish Charter School 1730-1830, Four Courts Press,
- Karen Sonnelitter, Charity Movements in Eighteenth-Century Ireland: Philanthropy and Improvement, Boydell & Brewer,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https://api.parliament.uk/historic-hansard/commons/1825/jun/09/charter-schools-of-ireland Hansard: Charter Schools of Ireland]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