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审查制度在其历史上呈现出多种形式。尽管日本宪法第21条保障言论自由并禁止正式审查,但对淫秽内容的有效审查依然存在,并由日本刑法第175条予以认可。历史上,该法律曾被以不同的方式解读——自2003年起,该法律被解读为所有色情作品都必须至少部分审查,并且已有少数人据此被捕。
截至2026年,日本在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中位列第62位,较2025年的第66位有所上升。 无国界记者组织指出,日本新闻自由问题包括记者自我审查,以及政府活动和采访中排除自由撰稿人和外国记者,这加剧了人们对编辑独立性的质疑。 2022年,日本提出了一项“网络侮辱”法,旨在规范网络公共领域的言论
历史
德川/江户时代
随着江户时代出版业的兴盛,德川幕府开始实行审查制度。在此期间,幕府(即军事政府)奉行审查政策,严禁任何被政府视为不雅的内容。最初的审查对象包括基督教、对幕府的批评以及有关德川氏家族活动的信息。宽政改革后,任何被认为扰乱传统生活方式的书籍以及奢侈品出版物都受到审查。天保改革期间,色情文学的印刷版以及为永春水和种彦龙亭的小说等作品均被查禁。
幕府早期的禁令主要针对基督教书籍和军事书籍(军书),其主要目的是限制地方大名将基督教作为政治意识形态,挑战幕府的新统治,同时巩固自身的道德权威。随着军事和政治局势的稳定,幕府开始关注社会动荡。他们注意到,平民百姓的文学和戏剧作品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民不服从运动和讽刺性批评。 1722年(教保七年)11月,幕府颁布了出版指南,列出了被禁的主题。除了文学作品,幕府还对歌舞伎演员施加了限制。幕府禁止妇女和儿童参演,但剧院往往对此视而不见。这些新规导致了专门扮演女性角色的男演员(称为女形)的出现。
明治时期与太平洋战争
另见:
1868年明治维新标志着日本政治格局的重大转变。此后,政府开始严厉审查西方思想、色情作品以及任何批评日本天皇和政府的政治文章,以控制信息的传播。此后,审查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常常利用战争来加重处罚。1868年、1876年和1887年都发生过报纸被查禁和编辑被监禁的事件。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受到措辞含糊的法律的严格限制。
1943年2月8日,日军占领上海后,在虹口设立了他们所谓的“指定区域”(上海犹太隔离区),将纳粹德国剥夺公民权的上海犹太难民迁至此处并进行隔离。日军当局还对犹太难民实施了诸多暴行,其中包括审查当地的犹太文化活动。
日本占领
另见:日本占领时期 § 审查制度,以及日本占领时期的强奸中的日本媒体审查制度
1945年日本投降后,盟军最高统帅部废除了所有形式的审查制度和言论自由管制。 1947年,日本宪法第21条被纳入宪法,保障日本人享有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然而,在日据时期,新闻审查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色情作品和被美国政府视为颠覆性的政治议题方面。。
由盟军最高统帅部设立的三个负责维护新闻审查的机构分别是:民政通讯科(CCS)、(CCD)和民政信息教育科(CIE)。民政通讯科负责监控向日本民众广播的内容,民政审查队则负责监控印刷品和影视作品,以确保没有任何媒体传播反对民主的信息。而民政信息教育科的主要职责是教育日本出版商和制作人如何将亲民主价值观融入其出版物中,以提升民众对新政府的支持。
色情审查
主条目:日本色情制品
在日本,色情制品的销售和传播受到《刑法》(1907年)第175条的限制,该条规定如下:
2011 年,该条款进行了修订,将“包含[淫秽]电子或磁性记录的录音介质”以及通过电子方式分发的材料也纳入其中。
“淫秽”一词的定义并未直接出现在法典文本中,而是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逐步形成的。在1957年的“查泰莱 夫人案”中,日本最高法院维持了对译者伊藤清和编辑小山久次郎的定罪,他们被指控因于1950年出版D·H·劳伦斯的色情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而触犯法律。法院在判决书中援引了最高法院于1928年确立的淫秽作品三项检验标准;根据该标准,如果一部作品“唤起并刺激性欲,冒犯了普遍的羞耻感或谦逊感,并违反了正确的性道德观念”,则该作品被视为淫秽作品。由于这一法律解释,日本制作的大多数色情作品都经过了自我审查;主要的审查手段是使用马赛克和/或在生殖器部位加装。
二战后第一部因淫秽罪名被起诉的电影是1965年由武市哲二执导、日活公司出品的粉红电影《黑雪》。这部政治和性描写都十分露骨的电影,描绘了东京美军基地附近妓女的生活,于1966年被东京地方法院裁定“不构成淫秽” 。下级法院认为,被告武市哲二和日活公司发行主管村上悟无罪,因为该片已通过日本电影自律监管机构“永林”的审查。 1969年,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了原判,认为该片构成淫秽,但鉴于该片已获得“永林”的批准,因此宣告二人无罪。1972年,日活公司的《罗马色情》系列电影遭到一系列起诉,随后又因《永林》的批准,日活公司员工分别于 1978 年和 1980 年被判无罪。。诹访雄二和高田宏一认罪,分别被处以50万日元(约合4700美元)的罚款,岸元典则被判处一年缓刑。岸元典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后,刑期被减至150万日元(约合13750美元)的罚款。随后,他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刑法》第175条违反了日本宪法第21条及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最高法院在2007年的判决中维持了有罪判决,认定《密室》符合淫秽的三项标准,因此应受到限制。岸和诹访被定罪后,日本多家零售书店取消了成人专区,这一现象被认为是判决结果带来的寒蝉效应所致。
2013年7月,与日本成人杂志社有关的三人因出售“审查不足”的“淫秽图片”而被捕。 他们后来于12月认罪。
互联网审查
更多信息:日本互联网中的互联网审查与监控
日本的网络审查通常针对色情内容和有争议的政治材料,尤其是与日本帝国时期日本历史相关的内容。
2022年,日本出台了一项修订刑法的法案,规定对“网络侮辱”行为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和更高的罚款。此前,侮辱罪的指控适用于“个人在公共领域侮辱他人,损害其社会声誉”的情况。修订前的法律对该罪行的处罚是“拘留不超过30天”或“罚款不超过1万日元”。
参见
- 计算机娱乐评级机构——日本一家电子游戏评级机构
- 日本宪法 § 个人权利
- 永林——日本电影评级机构
- 日本历史教科书争议
- ——自我审查和委婉语
- 基沙俱乐部——限制性极强的记者俱乐部,只允许已成立的新闻机构参加政府活动并采访官员。
- 否认南京大屠杀
- (NEVA)——日本的视频评级机构
- 东京都青少年健康发展条例——规范青少年获取“有害”出版物的东京法律
- Uyoku dantai(“右翼团体”)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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