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至元朝樂官列表

《歷代職官表·卷第十·樂部》以各朝代的協律都尉、司律中郎將、大司樂中大夫、小司樂下大夫、大晟府大司樂、大晟府典樂為樂部長官總理樂部大臣前身,又以太樂令、太予樂令、協律校尉、協律中郎、樂胥中士、儀鳳司大使、雲和令、安和令為神樂署署正前身,今按歷代史書列出以上各朝代的職官,在位年數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計算。

西漢、東漢
《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東漢初依舊名太樂令,永平三年改名大予樂令,又《後漢書·卷一百十五·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大予樂令一人 本注曰:掌伎樂。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 〈漢官曰:「員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學事,四人守學事。樂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盧植禮注曰:『大〔予〕令如古大胥。漢大樂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到五大夫子,取適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顏色和,身體修治者,以為舞人。』」 然而東漢任職者無考。

三國
洪飴孫《三國職官表》:「魏協律都尉一人 晉志 通典,第六品,掌舉麾節樂,調和律呂,監試樂人典課。太祖定荊州,得杜夔,始置是官 通典……蜀無……吳無。」又「魏太樂令一人 宋志 通典,六百石,第七品。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 漢志 曹爽傳:擅取太樂樂器。……蜀無……吳無。」


蜀漢、吳
蜀漢、吳無。

晉朝
《晉書·卷二十四·志第十四 職官》:「協律校尉,漢協律都尉之職也,魏杜夔為之。及晉,改為協律校尉。」然而任職者無考,僅司律中郎將有紀錄。

南北朝
南朝
《宋書·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 百官上》:「太樂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諸樂事。周時為大司樂。漢西京曰太樂令。漢東京曰大予樂令。魏復為太樂令。」又《南齊書·卷十六·志第八 百官》:「太樂令一人,丞一人。」另外汪士鐸《南北史補志未刊稿·職官志第二》:「一曰太常寺卿……太樂署,周官……魏復日太樂令丞,晉亦有之,宋太樂一人,丞一人,掌凡諸樂事,齊銅印墨經進賢一,梁冠絳朝服 齊大樂及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勳子,置主簿戶曹六品保舉 梁陳因之;後魏置太樂博士,北齊曰太樂令丞,掌諸樂及行禮節奏,兼領清商部丞,後周有大樂,掌成均之法,保定四年改為樂部,有上士、中士……」

隋朝
《隋書·卷二十八·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太常寺又有博士四人……統郊社、太廟、諸陵、太祝、衣冠、太樂、淸商、鼓吹、太醫、太卜、廩犧等署。各置令並一人。太樂、太醫則各加至二人。」

五代十國
五代十國太樂令惟後周可考。

宋朝
《宋史·卷一百六十四·志第一百十七 職官四》:「大晟府 以大司樂為長,典樂為貳。」

遼朝、金朝
無考。

元朝
《元史·卷八十五·志第三十五》:「儀鳳司,秩正四品。掌樂工、供奉、祭饗之事。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樂長一員,樂副一員,樂判一員。二十年,改置儀鳳司,隸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員,判官三員。……大德十一年,改陞玉宸樂院,秩從二品。置院使、副使、僉事、同僉、院判。至大四年,復為儀鳳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從三品。定置大使五員,從三品……其屬五:雲和署,秩正七品。掌樂工調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至大二年,撥隸玉宸樂院。皇慶元年,陞正六品。二年,陞從五品。署令二員……安和署,秩正七品。職掌與雲和同。至元十三年始置。皇慶二年,陞從五品。署令二員……」

參見
*協律都尉、司律中郎將、大司樂中大夫、大晟府大司樂、大晟府典樂 - 太樂令、太予樂令、協律校尉、協律中郎、儀鳳司大使 - 總理樂部大臣、神樂署署正
**兩漢至元朝樂官列表 - 明朝神樂觀提點、協律郎列表、明朝鐘鼓司掌印太監列表 - 清朝總理樂部大臣列表
*兩漢至元朝醫官列表
*兩漢至元朝武備官列表
*東漢三國秘書監、秘書令列表
*兩漢魏晉博士僕射、博士祭酒、國子祭酒列表
*兩漢魏晉南北朝公車司馬令、公車令列表
*兩漢魏晉南北朝隋朝符節令、符節御史、主璽令、符璽郎中列表
*魏晉崇文觀祭酒、東觀令、大著作列表 - 南北朝大著作、領著作、內史中大夫列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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