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一部法律,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宣示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執政時期中國共產黨對民族問題的政治立場與政策方向,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習近平關於加强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所實踐的新的措施機制固定為國家法律意志。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外,三十多年來首部設置「序言」的法律,這一體例安排是為了凸顯出該法的政治性、原则性、宣示性、导向性
背景
立法历程
2023年8月,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制定本法。其後,列入本法。
2025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該法草案。上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公开议程中研究法律草案,是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于9月8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了本法草案,并于9月12日公布一审稿征求意见。
2025年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再次審議本法草案,並决定将该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12月27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审议該法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说明和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该法于3月12日表决通过,习近平签署第7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並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共65条,分为序言和7章: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这是自1990年代以来首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旨在突出其政治性、原则性、宣示性和导向性。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爾克爾·蒂爾克表示,该法通过后,可能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和宗教信仰自由。
欧洲议会认为该法律鼓励同化政策,限制文化、宗教和语言自由,违反了中国在国际法下的义务,呼吁中国政府废除该法,并谴责其对西藏、新疆和内蒙古地区人口造成严重后果。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反駁,欧洲议会的决议罔顾事实和法理,抹黑中国法律和民族政策,此舉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欧方提出严正交涉。
美国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國强烈反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美國将捍卫主权防止跨境打压。美国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和謝爾登·懷特豪斯要求中国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他们表示,该法律将加大对藏族、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同化的努力,进一步限制他们的文化、语言和宗教权利。两位参议员还警告,该法律可能被用来对付中国以外被指破坏“民族团结”的个人和团体,并会加强将藏族儿童送入国家寄宿学校的政策。
德國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德国对此法律表示高度关切,认为新法进一步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教育以及宗教自由等权利,以及加强了跨国镇压。
就削弱民族語言問題,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說,本法第15條規定所有學校都需將漢語普通话作為基本教育語言,並規定,公共場所同時使用漢語和民族語言時,應在位置順序方面突出漢語,這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憲制責任,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他表示,世界上有100多个主权国家以宪法或行政命令方式規定了國家語言,推廣國語本就是多民族國家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他也认为,不能把国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两者对立起来,二者都有法律保障。陸委會並稱,這是中共從「反對台獨」轉向「強制促統」的一步,強加紅色恐怖於台灣社會之上。
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回应,如果出於謀獨目的而施行分裂民族、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将依法惩治,但完全沒有“模糊入罪”“非统即独”的问题,台方的説法是混淆視聽。
相关事件
2026年7月2日,西藏人权活動人士洛嘎让赞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大樓外直播自焚,抗議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洛巴仁增自焚後不久,當地警方趕到現場,此時洛巴让赞全身嚴重燒傷。隨後被送往接受治療,當晚宣告不治身亡。
在台灣,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提案譴責該法「假立法之名行恐嚇之實」,譴責案被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否決。民進黨在數日後再度提案,被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否決。
7月6日,原產經新聞記者矢板明夫在台灣台中市參加完一場演講活動後,遭到一名中國香港籍男子毆打,致使面部嘴角處受傷流血。中華民國外交部及陸委會表示,這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生效以來,中國大陆實施的首起跨境鎮壓執法案件,具有高度指標性。呼籲國際社會共同採取行動,應對和反制中國的跨境鎮壓行為。
參見
- 中華民族共同體
-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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