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教产敕令》(德语:Restitutionsedikt)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于1629年3月6日在维也纳颁布的敕令。此时皇帝在三十年战争中刚击败丹麦的克里斯蒂安四世的军队,其势力一度达到了巅峰,便试图依据《奥格斯堡和约》(1555年)的规定恢复对天主教土地的管控。
奧格斯堡和约中的“教会保留”禁止1555年后天主教教会持有的土地进一步世俗化,并严禁此类土地转移至新教控制之下。然而,随着神圣罗马帝国陷入三十年战争,在1620年代末,新教徒在帝国北部对抗皇帝和天主教联盟的军队时遭受了毁灭性的失败。斐迪南二世皇帝希望利用帝国内这种天主教主导的局势来永久性地巩固天主教信仰,便颁布了此敕令。如果该敕令得以执行将对帝国内的财产关系产生巨大影响,而随之而来的将是大规模的没收和归还天主教财产,这包括两个大主教区、七个主教区以及五百多座修道院。该敕令重新点燃了皇帝与新教诸侯和帝国政治体之间的冲突,使得原来偏向皇帝的萨克森选侯约翰·格奧爾格亦开始反对皇帝,进一步加剧了战争的进一步升级。该敕令最终被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正式废除。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