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費用分級制

退票費用分級制,又稱退票手續費分級費率連續假期分階段收取退票手續費,是指中華民國國內航空的定型化契約於2026年3月9日起生效的修改契約條文,規定退票要收取的手續費隨著時間將逐段累加,以透過經濟手段更合理的分配有限的離島機位,所修訂的新版定型化契約。

分成一共三層的退費,隨著離搭機時間越近,消費者申請退票所收取的退票費用(手續費)將會逐層提高。搭機七日前航空公司可收取最高10%的退票費用,搭機六日至一日前則為20%,搭機當日退票者最高可收取30%的退票費用。

設立這樣的機制,是為了更合理分配中華民國的離島航班的機位。離島居民因為交通不便,機場停止運作的機率較台灣其他地區來得高,為了因應,在2010年代便有論述指出金門或馬祖等台灣離島居民常常有一人訂多個不同時間返台機票的現象。

為了因應一人訂多位浪費機位的問題,民航局著手修正國內航線的定型化契約,並於新聞稿中說明這個修訂後續可能還會隨著民情反應再修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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