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中的藍綠區分

」概念為波長約520到570奈米的光,但許多其他語言則可能有不同範圍。]]

在許多語言中,「藍色」和「綠色」的顏色是共同詞,會使用混成詞(例如「青色」)來總稱兩者。1969年和發表的《》文中指出,當語言只有在區分了綠色和藍色之後,才會出現表示棕色、紫色、粉紅色、橘色和灰色的獨立詞彙。在發展顏色詞彙過程中,最先出現的是表示白色和黑色(或淺色和深色)、紅色及藍色、綠色與黃色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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