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屏體育館

朗屏體育館(),舊稱區域市政局朗屏體育館()是香港元朗區的公眾體育館,位於新界元朗朗屏邨朗屏商場2樓202號,1988年6月3日啟用。直至2000年1月1日區域市政局廢除後,體育館改由康樂文化事務署管理。該體育館是全香港其中一所不設空調主場的體育館。

歷史
朗屏體育館於1988年6月3日啟用。其後於1989年1月28日舉行開幕典禮,由時任區域市政局元朗區委員會主席黎國耀主持,並與康樂文化委員會主席何文匯、元朗區議會主席戴權及房屋署高級建築師簡格致剪綵。整個建造工程斥資起過800萬港元。直至2000年1月1日區域市政局廢除後,體育館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接管。原有名稱區域市政局朗屏體育館亦於2002年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後改為現名。

設施及服務
體育館位於朗屏商場2樓202號,設有一個無空調多用途主場,可劃為排球場、籃球場或三個羽毛球場使用。另外設有健身室、兩個多用途活動室、兩間壁球室、兩間乒乓球室及各類輔助設施,包括洗手間及更衣室等。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lcsd.gov.hk/clpss/tc/webApp/Facility/Details.do?fid=159&did=18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朗屏體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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