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雲璈

成雲璈(1918年5月5日—2000年11月2日),字次三,湖南省寧鄉縣人。中華民國財政官員及再保險專業人士,曾任中央再保險公司總經理,為臺灣再保險法制的重要推手。

生平
早年生活與教育
成雲璈,湖南寧鄉人。1937年入學國立湖南大學教育系。1938年因文夕大火隨學校遷至湖南省辰溪縣。隨後因局勢動盪休學一年返回家鄉,期間參加當地民主宣導團,深入鄉村推廣民主觀念。此段經歷使其認為經濟發展較教育更能直接令廣大民眾受益,遂於復學後轉入經濟系,期能以經濟救國。在校期間,曾修讀自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及柏林大學歸國之學者周德偉的課程,並受其思想與言行影響。1942年,畢業於國立湖南大學法學院經濟系,獲法學士學位。

公職生涯
大學畢業時正值戰事,首都南京已淪陷,成雲璈經學校推介,進入當時位於陪都重慶之財政部錢幣司擔任科員。四年後,通過省縣公職候選人考試,取得公務人員完整資格。自錢幣司基層科員開始,歷任稽核、科長、參事、幫辦(即副司長)等職,在財政部服務二十九年間專注於貨幣銀行領域。

國民政府遷臺后啓動與二戰後重建的亞洲各國貿易往來。1959年3月,成雲璈首度代表財政部六人小組赴日參加「中日貿易計畫會議」,與日方代表規劃雙邊貿易貨幣匯率相關之事項。同年8月,因表現受肯定,獲得財政部選派赴美國華盛頓特區,參加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為期一年的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訓練課程。

返國後,成雲璈持續參與國家核心金融業務。1962年獲中央銀行聘任為新臺幣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委員,參與國家貨幣政策之監理工作。此外,他亦多次代表中華民國出席國際金融會議,包括先後六次參與中韓經濟貿易會議,以及1965年於菲律賓舉辦的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會議,積極推動區域經貿在貨幣匯率上之合作。

再保險生涯
1960年代臺灣貿易邁入成長期,保險等相關行業亦隨之發展。政府有鑑於當時臺灣本土欠缺再保險機制以分散保險業務風險並防止外匯外流,遂於1968年成立中央再保險公司。成雲璈憑藉在財政部長期熟悉銀行與保險業的專業背景,於1971年轉任創立僅三年的中央再保險公司,接任總經理一職。

在成雲璈主持業務的七年半任期內,於1972年促成《中央再保險公司條例》經三讀並由總統公布實施。此法案確立了臺灣再保險制度的法律地位,為當時唯一的再保險產業奠定法制基石。《中央再保險公司成立五十周年特刊》對此給予肯定:

成雲璈於該公司任職共七年半,為中央再保險公司成立前25年間任期最長的總經理。

榮譽
1957年,成雲璈因財政公職任內工作表現優異,獲財政部保舉為「最優人員」,並獲總統府肯定其公務奉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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