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中華民國立法院在野黨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兩黨黨團,以「違憲失職」與「破壞憲政體制」為由,宣布提案彈劾時任總統賴清德。此為該國憲政史上,繼2000年與2006年陳水扁罷免案(性質類似之憲政衝突)後,立法院與總統最嚴重的憲政攻防之一,也是首度涉及行政院院長拒絕副署導致法律未生效的憲政案例。
此案起因於賴清德政府對於立法院於2025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行政院提出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引用《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規定拒絕副署,而總統賴清德亦未公布該法,引發憲政爭議。在野陣營指控賴清德與卓榮泰聯手「沒收」立法權,將賴清德比作袁世凱,並於2025年12月19日正式召開聯合記者會宣布啟動彈劾程序,定於2026年5月19日正式表決,惟贊成彈劾之人數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多數,故不通過。
背景
2024年大選後的少數政府
2024年1月13日舉行的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中,民主進步黨候選人賴清德以約40%的得票率當選,延續了民進黨的執政。然而,在同時舉行的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中,民進黨失去了在立法院的過半席次優勢,中國國民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52席),台灣民眾黨則掌握關鍵少數(8席),故新上任的賴清德政府成為少數政府。
自2024年5月賴清德就職以來,行政權(總統府、行政院)與立法權(立法院藍白多數聯盟)之間的衝突日益加劇。雙方在國會改革法案、能源政策、人事同意權等議題上多次交鋒,在野黨多次聯手通過法案,而行政院則頻繁使用覆議權與聲請憲法法庭釋憲來進行反制。2025年,民進黨支持的大罷免失敗。這種高度對立的政治氛圍,為年底的全面憲政衝突埋下了伏筆。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爭議
《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自1999年以來未曾進行大幅修正。長期以來,地方政府(特別是藍營執政縣市)批評中央集權過度,保留了過多稅收(如所得稅、營業稅),導致地方財政困難,必須仰賴中央的統籌分配款與補助款,形成了「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或「看中央臉色」的現象。
2025年下半年,擁有國會多數優勢的國民黨與民眾黨黨團,將《財劃法》修法列為優先法案。在野黨版本的核心主張是「將餅做大給地方」,要求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大幅增加,預計要求中央釋出約新台幣5000億至6000億元的財源給地方政府。其中,行政院強烈反對在野黨版本,認為這將掏空中央財政,嚴重影響國防、社福、重大建設的預算編列能力,並指控修法未考量事權劃分(即「錢發下去,事權卻沒移交地方」),將導致中央無錢辦事。然而,在立法院占多数的藍白陣營堅持修法是落實地方自治、矯正垂直分配不均的必要手段,並指控民進黨過去在野時也主張修法,執政後卻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2025年11月14日下午,在經過多次激烈的朝野協商破裂與委員會衝突後,立法院在藍白立委的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
憲法法庭架構與《憲法訴訟法》修正
在彈劾案爆發的同時,另一場關於司法權的戰爭也在進行。在野黨稱,憲法法庭與大法官多次在關鍵時刻做出有利於執政黨的判決(如死刑釋憲案、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等),並稱憲法法庭之判決違憲。
為了制衡大法官,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將大法官判決的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或三分之二,嚴格定義為「法定總額」(15人)的三分之二。這意味著,如果大法官人數因缺額(如立法院拒絕行使同意權)而不足10人或15人時,憲法法庭將實質停擺,無法做出判決。此法案在2024年12月20日通過,但在野黨與執政黨對於其生效時間與適用範圍仍有激烈的法律攻防。
截至2025年12月,由於立法院2次杯葛賴清德提名的新任大法官人選,中華民國司法院僅有8位大法官在任,低於法定總額的15人。但憲法法庭在該月底宣判《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讓憲法法庭得以繼續運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彈劾案須經憲法法庭審理,因此憲法法庭能否運作,將與彈劾程序的進行密切相關。
拒絕副署事件
此次彈劾案的直接導火線,在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主張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不予副署」本次修法。
覆議案失敗
針對立法院於2025年11月14日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經過總統核可後,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主張該法案將導致中央財政崩潰,違反《預算法》關於預算編列的規定,同時也違反《公共債務法》關於舉債上限的規定。
同年12月5日,立法院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覆議案,在表決中,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即反對行政院的覆議),最終以59票對50票否決了覆議案,維持了《財劃法》修正案的原決議。
行政院拒绝副署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召開記者會,宣布將不予副署於2025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之《財劃法》修正案的總統公布令。他引用《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同時,《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傳統憲法見解認為,一旦覆議失敗,行政院長必須接受,總統必須公布,這幾乎是憲法義務,無裁量空間。
赖清德支持不副署
2025年12月15日,賴清德在總統府與行政院及考試院進行國政茶敘后,於社交媒体上发布谈话影片阐明支持行政院不副署的立场。谈话指称《財劃法》修正案是“違憲亂政法案”,并要求立法院撤回法案。
過程
面對行政院院長以「不副署」方式阻止《財劃法》修正案公布,在野的國民黨與民眾黨批評其踐踏立法院決議、破壞憲政秩序的行為,因而決定聯手提出對總統賴清德的彈劾案,宣稱要以憲政手段反擊行政權的違憲行為。
正式提案
2025年12月19日上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議場前舉行名為「彈劾違憲總統,反帝制、反專制、反獨裁」的聯合記者會,正式宣布啟動對賴清德的彈劾程序。在記者會上,藍白立委高喊「反對獨裁」、「守護民主」口號,並展示了一幅將賴清德頭像合成至袁世凱身上的巨幅海報,諷刺賴清德欲效法袁世凱稱帝,架空國會、無視法律。
12月26日,立法院以60票赞成,5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提案,并決定於2026年5月19日於立法院進行賴清德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
公聽會
2026年1月14日,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舉行「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國民黨推舉的前監察委員、開南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系副教授仉佳美表示,賴清德應該認識到少數國會與少數政府的政治現實,透過政治途徑解決方案,而非頻繁依賴司法介入,導致行政、立法、司法邊界混亂。民眾黨推舉的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則以「十大罪行」抨擊賴清德違背憲法、行政濫權、人事安插不當。民進黨推舉的律師賴秉詳則表示依據民主國原則,副署權可以對抗立法權。
弹劾审查会
立法院在2026年1月21日、22日两天举行全院委员会,审查总统弹劾案。领衔代表说明弹劾案意旨,並邀请被弹劾人说明,由立委进行询问。赖清德却以「立法院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為由拒绝出席审查会。
同年5月13日、14日,立法院舉行第二次彈劾審查會,並以正式公文書去函總統府,邀請賴清德列席,但總統府並未回覆立法院去函公文書,僅在雙方聯繫時以口頭表示不列席。至此賴清德再度缺席彈劾審查會。
结果
2026年5月19日,立法院记名投票表決,總共包括韓國瑜、江啓臣、陳昭姿、廖偉翔、郭昱晴、陳玉珍、陳超明在內的5位國民黨籍、1位民進黨籍及1位民眾黨籍合共7名立委未投票,國民黨與民眾黨兩黨團在場全部56立委投贊成票,民進黨團在場全部50立委投反對票,全案未達通過門檻。
各方反應
總統府及執政黨
總統府曾於彈劾案審查期間函覆立法院,稱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立法院並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也不得課予憲法未明定之義務,因此賴清德不列席全院委員會說明。彈劾案於2026年5月19日表決未通過後,總統府表示,總統「一向坦坦蕩蕩」,並呼籲立法院將時間用於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等議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批評,國民黨與民眾黨將憲政制度當成「政治秀場」,明知彈劾案難以通過仍推動程序,屬於政治操作。民進黨團原先表示不會參與聽證會及表決,後於表決當日進場投下反對票。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則表示,年度總預算審查延宕至5月中旬,藍白仍花費會期處理「明知不會通過」的彈劾程序,影響民生與政府運作。
在野黨
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主張,賴清德未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二條公布經立法院三讀、行政院覆議失敗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構成違憲失職,因此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二條提出彈劾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稱,彈劾案不是政黨鬥爭或個人恩怨,而是為維護法治;他並批評賴清德缺席審查會,稱其未向國會說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表示,賴清德與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用憲法對抗立法院,突破憲法紅線,並表示彈劾案或有票數不夠成立的風險,但仍有權遵循憲政程序進行。
表決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支持彈劾案並一致投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表示將「團進團出」投票,追究總統失職責任。 傅崐萁稱該案是對賴清德就職兩年施政成績的紀錄;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表示,賴清德與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撕裂社會,即使彈劾案未能通過,仍會留下歷史紀錄。
彈劾案於同年5月19日表決未通過後,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發言人朱鳳蓮在5月20日例行記者會回應稱,彈劾案「充分表達了台灣民眾對賴清德所作所為的強烈不滿和譴責」。她並批評賴清德上任兩年來「煽動兩岸對立對抗,破壞兩岸交流合作」,稱其施政「嚴重背離島內主流民意」。
另見
*中華民國憲政危機 (2024年至今)
*卓榮泰彈劾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陳水扁罷免案
*憲法法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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