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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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香港大埔宏福苑大火
| image = Wang Fuk Court fire 2025 night view (am370).png
| caption = 2025年11月26日晚,宏福苑7棟大廈陷入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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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pe = 多重住宅大廈大火
| location = 香港大埔宏福苑(除宏志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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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ration = 44小時18分鐘
| cause = 初步鎖定菸頭(宏昌閣外牆棚架圍網起火,其後蔓延至其他共7座大廈)
| fatalities = 168人(包括1名消防員)
| injuries = 79人
| missing = 0
| areas = 宏福苑
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
| inquiries = 獨立委員會
| arrests = 香港廉政公署拘14人(截至2025年12月17日)
香港警務處拘22人(截至2025年12月24日,與廉政公署的目標重疊){{Efn-lr|包括維修工程顧問、棚架工程分判商人員、外牆工程分判商負責人、中間人等16人,來自消防裝置承辦商的6人。此次火災事故造成168人死亡(包括1名消防員殉職)、79人受傷。此五級火警死傷人數僅次於1948年西環永安公司倉庫大火,即77年以來香港最多人傷亡的火災,亦是香港史上死亡人數第七多的火災。同時,此也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傷亡最嚴重的火災,部分媒體稱其為「港殤」。

宏福苑火災發生前屋齡已40餘年,正在進行維修工程,8座住宅外圍均搭建了竹製棚架和防塵護網,玻璃窗幾乎全被發泡膠封閉。11月26日下午2時0分,宏昌閣低層懷疑有煙頭點著雜物起火,其後火勢迅速蔓延至屋苑8座大廈中的7座;警務處已就大火本身拘捕了22人,涉嫌誤殺及向消防訛稱維修期間不會關閉警鐘。消防處亦就違反消防條例事項執法。2026年6月10日,警方及廉署正式落案起訴7人及兩公司,涉及誤殺及詐騙等合共25項控罪,控罪書亦首次披露168名死者的身份。

背景
宏福苑位於香港新界大埔區,是1983年落成的居屋屋苑,至2025年樓齡已達42年,內有8座大廈,每座31層,共計1,984個住宅單位。如以每個單位價值約港元300萬元推算,整個屋苑大火前市值約60億。根據2021年香港人口普查,屋苑居住人口為4,643人,其中约4成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25至44歲者則佔約3成。

火災發生前,宏福苑正根據「政府強制驗樓計劃」,進行大規模外牆維修工程。政府強制驗樓計劃是因應2010年馬頭圍道唐樓倒塌事件而推出的,該計畫要求所有超過30年樓齡的建築必需接受檢查和維修,而政府則在2016年命令宏福苑的業主修繕該苑8棟大樓的外牆和部分結構構件。工程令到8座大廈外圍均被竹製棚架與防護網覆蓋,由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委託承辦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宏業建築」)負責施工,並得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監管。

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於2024年1月通過3.3億元方案進行屋苑大維修,並要求8座共1,984戶,每兩個月、分共6期繳交16至18萬元的維修費;部分不滿業主曾按《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定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重新決定維修方案、以至重選法團代表;惟被現任法團拒絕,法團又向全屋苑居民派「問卷調查」索取民意,另向280多名不滿的業主發信,警告將有需要承擔訟費。

火災發生後,市建局表示由於表達方式對公眾或造成誤解,已從樓宇復修公司登記計劃中撤銷登記「宏業建築」及「」,同時指出以往登記的自我聲明並無提及地盤施工安全。

{{Quote box|width= 300px |align= |quoted= true|bgcolor= #FFFFF0 |salign=right |quote=正在興建、拆卸或進行修葺工程的建築物外牆,所有遮蓋棚-{}-架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等,都必須符合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source=香港屋宇署《竹-{}-棚-{}-架設計及搭建指引》。獨立審查小組表示當時已指示承建商更換,其後承建商宏業委託二判「盈利豐」向「林記建築材料」訂購棚網。「盈利豐」購入的棚網除首批外,均不具阻燃能力。盈利豐方面稱有關做法是應宏業要求。另外,獨立審查小組亦沒有查驗保護網是否阻燃,主因為收到有工人吸煙的投訴。對於工人吸煙問題,香港勞工處自2024年9月起連續收到居民投訴,先後16次前往地盤調查,未發現工人在棚架附近吸煙的情況,故從未對宏福苑發出任何「禁煙令」和「停工令」。勞工處方面曾回復投訴居民,稱公眾安全不屬於其部門管轄範圍,將投訴轉介至消防處處理,消防處又指投訴不屬於其職權範圍,著投訴人聯絡其他部門。

據新一屆法團主席徐滿柑火災後表示,法團上任後已獲工程公司確認已進行保護網防火測試,並獲出示相關證書,而發泡膠則無防燃標準。 有宏福苑住戶稱,現屆法團以成本等理由,一直未有按行業慣例聘請第三方工程顧問公司監督,拖延至2025年初仍處於議論階段。根據「宏業建築」事發前張貼的公告,顯示大樓外圍的保護網是由「山東宸旭化纖繩網有限公司」生產,產品的質檢報告由山東濱州檢測中心出具。但《香港01》根據兩份報告的編號,無法在「濱州市檢驗檢測中心」官網查詢到完整報告。

一般而言,維修棚架上存放的天那水、發泡膠、廢棄帆布等建築材料,加上燒焊的火花或工人吸煙等潛在火源,均可能引燃防護網或帆布等易燃建材。由於棚架緊貼大廈外牆,一旦低層起火,外牆與棚架間形成的「煙囪效應」會產生強烈對流,使火勢迅速向上蔓延至頂層。

而在宏福苑,承建商為方便工人出入,把部份樓層走火樓梯的密封窗改為未能有效防煙的「開窿、漏罅」木板窗。一名宏福苑前保安主管亦稱早在2025年5月時,已經發現疑似有人關閉了消防警鐘系統並長期讓防煙門打開,以方便工人使用走火通道出入搬運物料,消防水泵也會跟系統一起關閉,他於該月曾多次向上級反映但不獲理會,兩星期後選擇辭職,他亦表示時常見到裝修工人吸煙,被指責的是,此公司早在2021年被指責和胡健民及鄧國權等人一起進行宏福苑保潔合約圍標,不過此事未有執法機關定論。

天氣影響
火災發生時,香港受東北季候風影響,天氣乾燥,風勢大。大埔區當日下午相對濕度僅40%至50%,香港天文台當時亦正發出紅色火災危險警告,顯示火災危險極高。

經過
11月26日
根據宏福苑聽證會披露的資料顯示,早在途人發現宏昌閣低層起火的首個報警前51分鐘,即下午2時0分,宏昌閣的閉路電視顯示光井有灰燼飄過和碎片跌落,再逐漸出現火光。而承建商於宏昌閣5樓的監控影像顯示,約於2時42分,有工人發現起火,並高聲質問誰人吸煙。隨後有工人驚慌高呼:「著火呀,棚架著火呀!」,隨後鏡頭全黑並有大量灰燼,但工人發現著火後並無報警。下午2時51分,有途人發現宏昌閣低層起火並報警。其後警方在下午近3時左右接獲更多居民報警稱大廈起火及未能逃走。

及後約3時03分,宏昌閣已陷入火海,宏昌閣大堂於3時09分已滿佈濃煙,居民逃生出口已被堵塞。3時02分,火勢由宏昌閣蔓延至旁邊宏泰閣的棚架。其後火勢於3時20分蔓延至宏盛閣、3時25分蔓延至宏建閣及宏新閣、3時35分蔓延至宏道閣、3時40分蔓延至宏仁閣 。

據初步調查,起火點是在該樓宇第1至第2層的棚架附近;當中保護網首先起火,延燒至圍封窗戶的發泡膠,導致火勢迅速擴散並加劇,窗戶玻璃因高溫破裂,令大廈內部起火。

首批人員於下午3時02分抵達現場,隨即將火警升為三級,消防在下午3時34分將火警升為四級。

消防處於下午6時22分再宣布升至五級火警,晚上8時15分消防處指火場環境持續惡化,雜物不斷墜落,加上求助個案激增且夜幕降臨,需增派人力支援。當局共動員760名消防員投入救援,但現場溫度極高,阻礙人員進入部分樓層。晚間,不時有單位傳出爆炸聲。

晚上10時13分,疑因未燃盡的火屑飄入,王肇枝中學後山出現火情。消防員接報趕赴現場,將火災列作一級火處理,約50分鐘後將火勢撲滅。

有受訪居民稱,火災發生時沒有聽到過火警鐘聲,有居民打爛火警鐘玻璃和按壓火警鐘,但依然沒響起。部分住戶通過電話或通訊群組,甚至是外遊子女通知才得知發生火災,也有人逐戶拍門提醒鄰居撤離。部分居民在火場中決定幫助其他受影響人士,如容許他人到居所暫避、抱著不屬於自己血脈的嬰兒離開、以網絡通知潛在受影響人士。

火勢在約一小時內蔓延至8座大廈中的至少5座,最終在下午5時已有7座陷入火海。唯一倖免的宏志閣,其邊緣防護網曾遭火舌侵襲,但被及時撲滅。消防處研判,燃燒的竹棚碎屑在風勢助長下,導致大火迅速波及其他大廈。

11月27日
凌晨1時50分,火勢逐步受控,其中3座大廈明火已撲滅,其他大廈只剩零星火種;凌晨5時45分,滅火行動推進至5至18樓,搜救工作則到達13至23樓,但火場溫度極高,減慢救援進度。

晚上11時15分,宏泰閣再次出現大火,宏道閣和宏仁閣亦出現火光。由11月26日下午2時51分發現起火,至11月28日上午10時18分撲熄,火災歷時43小時27分。救援人員方面,隸屬沙田消防局、服務年資9年的37歲男消防員何偉豪殉職。何偉豪當時原本要到宏昌閣救援,但誤進了宏泰閣的升降機,離開升降機後困於大樓30層。何偉豪除下呼吸器和手套,打破窗戶嘗試脫困,結果墜樓身亡,倒臥在宏泰閣大堂對外空曠地方。醫院管理局表示,多數傷者因需於深切治療部留醫,其餘傷勢包括燒傷及密閉空間導致的一氧化碳中毒,大部分死傷者來自於宏昌閣與宏泰閣2棟火勢較猛烈的大樓。

印尼駐香港總領事館及菲律賓駐香港總領事館證實,在宏福苑從事家政工作的9名印尼公民及1名菲律賓公民因大火死亡,1名印尼公民及1名菲律賓公民受傷,9名印尼公民失蹤。這次大火亦造成最少7名工人死亡。

2025年12月24日,協助消防人員處理火場動物的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已確認151隻動物因大火死亡。

各樓宇在大火中的傷亡人數如下:

於1月15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佈最終死亡人數為168人,包括58男110女,介乎6個月至98歲,所有死者家屬已獲通知死者的身份確證;另外已完成全部科學鑑證工作,所有向傷亡查詢中心查詢的宏福苑火災個案亦已全部核實,沒有未能確認的失蹤人士。

應急措施
2025年11月26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啟動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主持跨部門緊急會議協調救援。火場周邊部分道路被封閉,部分巴士路綫需改道。

香港警務處設立失蹤人口登記櫃檯及查詢熱線,並於11月27日早上在火場周邊設立限制飛行區,禁止無人機干擾救援。警方隨後開放廣福社區會堂,以便家屬確認失去聯絡的家人身份。同日香港特區政府設立三個工作小組善後,分別為「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分別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各自領導。

火災發生後,多個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為災民提供臨時庇護中心、臨時單位、物資、精神支援、現金支援及醫療費用減免。另一方面,社福機構、保險業界及電訊業界亦提供物質支援及急救等服務。

爭議
涉事維修工程的投標問題、區議員角色,以及起火原因,均引發爭議。多位香港前官員與學者呼籲檢討制度問題和人為因素;有建制派媒體的調查報導疑被下架。

區議員被指涉案
民建聯現屆區議員黃碧嬌在宏福苑維修方案通過時是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的顧問,曾表態支持大維修,並指責反對維修的反圍標大聯盟召集人莊榮輝散播邪說。火災發生後,她因上述行為而受到質疑。民建聯聲明表示未有參與維修招標,稱有關言論失實。黃稱整個維修招標程序由市建局「招標妥」計劃主導,過程中她沒有參與任何決策;又指2024年9月法團換屆後已不是法團顧問,此後對該屋苑的任何維修工程事務並不知情。然而,宏福苑業主大會是於2024年1月通過該3.3億的維修工程方案,而當時黃正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顧問。黃碧嬌亦指宏福苑並非她所屬的大埔南選區的範圍,但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分區,宏福苑於於2023年選舉改制後屬大埔南選區範圍內。

11月30日早上,黃碧嬌到大埔的弔唁處致哀,神情哀傷,被問到「為甚麼說自己沒有參與維修工程」時,未有作出回應,其陪同人員更向記者喊「(滾開)!」。11月30日下午,民建聯就此事發出嚴正聲明,指若證實包括黃碧嬌在內的任何成員涉嫌違法,將絕不姑息。12月1日,黃表示會向警務處和廉政公署報案,調查她卸任法團後的新法團是否貪污瀆職及令消防設備不能有效運作。

後來在宏福苑火災聽證會中,有宏福苑居民作供稱曾於業主大會見到黃碧嬌帶同團隊出席,試圖威嚇居民。又有居民指黃碧嬌在宏福苑換法團選舉前,家人被要求填授權票予黃碧嬌,最後居民受諸多刁難下才成功取回。當進行表決大維修承建商時,黃碧嬌團隊排隊取授權票表格,作供居民聲稱曾被他們要求幫忙令宏業成為承建商。就授權票指控,黃碧嬌承認曾於兩次業主大會中收取過授權票,但否認曾收利益。

竹棚安全
火災發生當日,部分中國和西方媒體關注竹製棚架易燃問題。中國官媒新華網副總編劉洪以筆名「牛彈琴」在11月27日發表文章,稱竹棚助長火勢,又稱朋友在高樓林立的香港仍然見到竹棚「覺得很魔幻」,並指中國在現代化下早已用金屬棚架取代落後的竹子。

11月28日起,不少中國大陸媒體及台灣媒體,大篇幅報道金屬棚架的好處。例外是澎湃新聞曾報導引述香港建築師表示竹棚通常有防火標準,火災應有其他成因,其微博評論區有大批網民質疑該受訪建築師是「竹-{}-棚商會的人」。許多中國大陸自媒體對香港行業事實斷章取義,其「信息污染」導致「竹子行會」陰謀論劫持大陸輿論,不僅扭曲事實,更引導公眾忽視火災背後的系統性問題。在火災當日,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系副教授黃鑫炎就事件接受英國媒體訪問時將大火歸咎竹棚,黃在11月30日發表聲明承認當日的說法「過度簡化」並造成誤解。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視察火場時稱,正商討加快推進金屬棚架取代竹製棚架。此言論令部分香港市民不滿,一些人質疑政府將矛頭指向竹棚架,甚至認為政府試圖轉移焦點、逃避責任。發展局後來表示政府立場被某些評論誤解,上述說法無意把火災歸咎於竹製棚架,政府此舉是考慮到國際慣常做法、耐熱性問題、以標準化組件提高安全性等。

不公佈死難者名單
火災發生後,香港政府一直未有公佈死難者名單。《明報》曾經就相關問題向特首辦及警方查詢。不過特首辦未有回覆。到2026年1月12日,《明報》獲悉有遇難者家屬先後接到警方通知,表示政府計劃公佈大火死難者名單。消息指預計的資料包括死難者名字、性別和年齡。直至2026年1月15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因需要尊重死傷者家屬意願,暫不會公開死難者名單。

直到2026年6月10日,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就大火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控罪書上才首度披露大火死難者名單。

安排居民返回單位限制多
火災發生後,有居民一直要求返回單位執拾。2026年2月底,曾經有居民聯署去信李家超和多名官員,要求公佈時間表。大火相隔4個月,政府在3月28日公佈在4月20日至5月4日可以返回單位執拾,其後亦安排5月21日至29日進行第二次上樓。居民進入大廈需要戴上安全帽,手套及和有適合保護的鞋。而大廈升降機亦無法使用。每個單位只可派4人進入,不過每次最多只限3小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在電台節目表示每戶最多派4人上樓下,合共有12小時是足夠,認為居民不需要花這麼多時間告別,並呼籲居民「量力而為」。

另外,對於結構嚴重損毀的17組單位,同一時間只允許一人進入。

3月31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表示理解宏志閣居民意願,也感謝他們的理解。她亦指出政府每個部門在單位執拾時間的15天時間,每日都需要安排1000人次協助。她指出居民想再次返回單位收拾的意願,需向一戶一社工表達,政務司副司長收集相關資料後會再統籌。

4月20日早上,政府安排宏新閣居民分批上樓。首天有77戶共264人執拾。有居民指出政府人員不容許居民拍攝大廈公共地方,只能拍攝家內單位情況。網媒獨立媒體就居民拍攝單位遭到制止的問題向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民青局局長麥美娟進行詢問,但他們沒有回應。

有住戶亦批評副政務司司長卓永興的「斷捨離」論,認為上樓時間不足下,無辦法取回家內大部分物品。有居住了40年的居民表示在3小時內取回物品非常難,形容是同時間競賽,最後只取回一成物品。居民亦批評身旁工作人員催促離開。

4月28日,政府公佈未有受到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雖然有升降機上落,但亦同樣限制3小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是要與其他座數的居民保持一致,增加上樓時間會導致上樓日數增加和延長,會對較後上樓的居民需要等候更久。有一家六口想一起上樓拍照,但遭到拒絕。家屬批評宏志閣並未受火災波及,升降機亦運作正常,質疑為何不能放寬上樓人數目規定。亦有住戶認為政府應該照顧每戶居民的聲音,而不是投訴無門、未有處理居民關心的問題。

單位有不屬於自己的雜物及垃圾
2026年4月底,有宏昌閣30樓居民發現單位內堆積如山,有不屬於自己的雜物及垃圾,同時亦有香煙,他批評是沒有尊重住戶感受,也阻礙執拾。居民已經就問題向警方及社工反映。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在電台節目就事件致歉,也表示同層有其他單位亦出現相同的情況。初步了解原因是救援期間尋找失蹤的寵物有關,承認這樣的情況不太好。

不過到2026年5月底,有宏道閣低層住戶發現單位內的枱面擺放了大量食物包裝、煙盒和汽水罐,形容不能接受和荒謬,她亦擔心報案給警方最後都是不了了之,所以沒有做。警方表示沒有收到相關住戶報案。

居民單位張貼標語被要求移除
2026年5月底,有部分居民重返家園後,在單位窗外張貼標語,包括「我愛宏福苑」、「原址重建」等字眼。不過有部分標語其後遭到移除和被要求撤下。當中包括「重建宏福」的「重建」。有張貼標語的宏昌閣居民表示貼出標語屋外會「影響街坊」,但不願意透露是誰告知。亦有居民表示收到電話通知,指出禁止掛「原址重建」字句,之後改掛「我愛宏福」亦被警員以安全為由要求移除,之後改為在屋內張貼「原址重建」亦被禁止。

網媒《集誌社》發現宏福苑至少有6個單位的標語「被消失」,主要同「原址重建」有關。媒體亦發現有航拍機在宏昌閣外拍攝。警方表示採取任何行動按實際情況處理,但無回應是否要求住戶移除標語。

房屋局局長形容居民願售業權稱「節節高升」
2026年6月30日,是宏福苑業主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首批期限屆滿的日子。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於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有約87.5%宏志閣業主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形容信件數量是「節節高升」,結果遭到網民留言批評她其用字不當、沒有同理心,之後刪去了「節節高升」字眼。

居民和媒體要求取驗樓報告遭拒絕
明報和不願意透露身份的宏志閣居民按《公開資料守則》,要求索取宏福苑驗樓報告,不過房屋局以“以風季和雨季將會來臨、需持續監測受災樓宇結構為由”而拒絕。居民批評拒絕理由不合理,認為是藉口。居民更被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要求交代身份和目的。不過根據《守則》,屬個人資料或商業敏感資料才會要求交代。

調查與執法
救援行動完成後,香港警務處聯同消防處、政府化驗所及衞生署法醫科進行調查。12月5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開始抽取受影響大廈的混凝土芯,12月13日完成。

香港警務處
2025年11月27日,香港警方就大火拘捕三名涉嫌誤殺的男子,分別是負責大維修的承辦商「宏業建築」的兩名董事何建業和侯華建,以及工程顧問黃忠基,並到涉事公司位於新蒲崗的辦公室檢取文件搜證。之後多人陸續被捕,在12月2日時已拘捕15人。12月3日,警方表示再就大埔火災案件拘捕6人,全來自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向消防訛稱宏福苑維修期間,不會關閉警鐘,其中5人繼續被扣查,1人獲准保釋。12月4日,警方指有其他屋苑的大維修棚網與宏福苑一樣報稱由「山東宸旭化纖繩網有限公司」製造,檢測證書疑涉造假,已經立案調查,並相信會有更多同類案件。12月24日,表示以涉嫌誤殺拘捕外牆工程分判商負責人。12月2日,警方開設10條調查熱線,用以供擁有與宏福苑大火有關的照片及影片的市民聯絡。12月3日完成大厦内部搜索,期間發現遺體。同日派出約300名成員到外圍搜索。12月6日,開始清空附近的雜物而他早前曾經批評業主簡介會只設線上直播的做法不合理和回家收執時間不足。江祥發凌晨離開警署,表示以後不會接受任何訪問,只希望大家平安。

2026年6月10日,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就大火落案起訴鴻毅及宏業工程公司兩間公司,以及鴻毅董事黃俠然、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何建業、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鴻毅相關人士洪國偉,鍾素芬、李敏共7名人士,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合共25項控罪。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是否涉及貪污。12月17日,廉政公署拘捕現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及前主席鄧國權。合共拘捕14人。2025年11月28日,消防處表示檢測發現宏福苑8幢大廈火警鐘處於開啟狀態,但沒有聲響。

自2024年12月起,消防處沒有收過任何有關宏福苑火警鐘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屋宇署
2025年11月29日晚上,屋宇署下令由「宏業建築」承辦的28項私人樓宇工程項目暫時停工,需接受獨立安全審核,並由署方決定復工安排。

初步調查結果
2025年11月28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召開記者會,楊恩健證實八座大廈火警鐘不能有效運作,消防將採取行動。

2025年12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在記者會上表示,經2日抽樣化驗的結果顯示,在宏福苑20個不同地方採集棚網樣本,發現在宏泰閣、宏道閣、宏仁閣、宏志閣,共有7個分佈在高、中、低層不同地方的樣本,未達到阻燃測試標準。

廉政專員胡英明指出,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承辦商在2025年7月颱風韋帕吹襲後更換了一批未達阻燃標準但較便宜的防護網,面积約7.5萬平方米。10月18日中環3級火發生後,則因害怕被抽查,而再購買一批共3700平方米合阻燃標準但較昂貴的防護網,把它們安裝在竹棚的底部,同時使用合格和不合格的防護網瞞過檢測。鄧炳強指它們跟發泡膠板一起加大了火勢。

此前原本初步調查及化驗結果顯示,大廈外圍使用的棚網和保護網初步化驗結果顯示達到阻燃要求。此外,貼在窗外的發泡膠板被證實是高度易燃材料,火勢由宏昌閣低層棚網引燃後,迅速蔓延至發泡膠板,導致火勢經窗戶爆破後蔓延至室內,造成室內外同時起火。在更新報告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解釋,當時符合標準的取樣來自火勢未有波及的位置,而後續取樣包括需要消防人員爬出窗外、較難取得樣本的位置,由此發現兩次取樣之間的標準合格程度存在偏差,強調會繼續作深入調查,同時他相信,棚網未達阻燃標準、加上發泡膠導致大火蔓延,懷疑有人將不合格的棚網混入合格的棚網使用。

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
2025年12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和相關問題,並將聯繫司法機關,邀請一名法官主持委員會的工作和研究詳細工作範圍。與依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而具備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同,「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權力,其運作模式與2003年屯門公路雙層巴士墮坡事故及2018年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故發生後成立的檢討委員會相近。李家超表示會從8個方面對是次大火所揭示的疏忽與失誤作出檢討及系統性改革,以及各政府部門及其他獲授權監管人員之責任與角色,釐清所有問題及該負的責任。

12月12日,李家超宣布委任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成為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陳健波及歐陽伯權成為委員會成員,預計檢討報告9個月內完成。同時表示委員會若有需要,可向他申請賦予它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

2026年2月5日,獨立委員會於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舉行指示會議。旁聽區設置在展城館地下和香港中央圖書館,名額400名。會議規定禁止與會人士和傳媒以拍攝或錄音記錄會議內容,進入會議前亦需進行安檢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稱不容許網上直播的原因是擔心證人被「起底公審」。到會議當日,上網登記成功的入場居民需要登記身份證和短訊驗證等程序。。不過亦有年老的居民沒有登記成功不能入場。而傳媒在展城館門外訪問旁聽居民,曾經有保安上前阻撓採訪。部分網媒因未獲「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批准不能入場。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有一系列不可接受結構性問題,並將披露證據。主席陸啟康說明委員會職權範圍,並表示希望能在9個月內完成調查,所涉法律責任不是委員會職責範圍。首場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於3月19日在同一地點進行,之後再設七場聽證會,共八場,持續至4月2日。

2026年3月19日舉行首輪首場聽證會,共有38名持份者列為相關方,包括7名以宏福苑居民身份參與的獨立人士,以及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成員14人(含主席徐滿柑、副主席麥志雄)。政府方面,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香港警務處、房屋署、勞工處、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及市區重建局等9個部門亦在名單之列。另包括相關物業管理公司、工程承辦商及設計顧問公司代表等。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在首次聽證會上表示,火災發生時多項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未能發揮作用,主要問題包括:多座樓宇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影響居民疏散;施工改動造使煙火進入部分逃生通道,造成居民被困;消防栓及喉轆系統關閉數月;部分棚網及發泡膠增加火勢蔓延風險;以及工地存在吸煙情況且未獲妥善處理。杜淦堃引述跨部門調查專組的初步報告指出,起火原因可能與未熄滅的煙蒂引燃可燃物有關,並已排除電器故障、燃氣泄漏、施工火花及人為縱火等其他可能性。不過,目前仍無直接證據證實火災是否由吸煙導致。

2026年7月16日,委員會網站上載政府代表律師總結陳辭,指問題是專業人士及承建商“蓄意欺瞞,敷衍塞責,濫用機制”。政府代表大律師孫靖乾陳詞時指宏福苑大火是多個持份者蓄意違法引致,並非政府制度出現疏忽或制度有弱點,並表示沒有客觀證據支持政府人員和承建商串通,將責任全歸咎政府是不公允和不符合事實。認為專業人士應該“自覺自律”。經大火後,政府會加強監管和進行改善措施。

2026年7月17日為第6場,也是最後一場聽證會。獨立委員會代表作總結陳辭,同時上載英文版書面總結,達627頁。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總結時指政府方主動提交對政府不利的資料,證人亦坦白承認不足,但居民期望制度可以保護他們,現實卻與他們的期望有落差。他又批評政府四個部門(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要就防火安全失效負責,而監管架構出現漏洞下,讓「壞分子」(承建商和工程顧問)可以得逞,政府需要負擔一定責任,是責無旁貸。杜淦堃也批評部分人拒絕作供,包括黃碧嬌及梅少峰,但同時指出無證據顯示黃碧嬌有參與圍標,需要交由執法部門處理。而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有直接責任,而專業人士淪為「簽名機器」,點名鴻毅註冊檢驗人員(RI)吳躍只是收錢簽名。

書面陳辭尾段亦列出宏福苑火災死者名單。

旁聽居民批評委員會大狀杜淦堃的總結陳詞「有溫度」,但政府陳詞「近乎冷血、冷冰冰」,只想推卸責任。

重建及安置
大火過後,曾經有人提出原地址應該興建紀念公園及悼念設施。香港測量師學會指出宏福苑大火後統一收購全部業權最少要50億,而目前大廈已經造成一定程度損壞,加上會對受災居民造成嚴重心理創傷,原址復修不可行,同時需要巨額資金,重建亦非常複雜。建議設專責機構收購業權,並考慮將原址規劃為「紀念公園」或其他公共設施。

政黨民建聯於2025年12月10日向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提出重建方案,包括原址重建、廣福公園、頌雅路西地盤、和富善邨附近的建造學院訓練場用地作為新的重置地點。不過訓練場的土地距離大埔煤氣廠只有約800米,亦被政府列為具潛在危險設施,規劃須要獲得「潛在危險設施土地使用規劃和管制協調委員會」審批。政府亦曾反對於訓練場用地(大埔第33區)建屋。另外,有居民在12月29日去信特首李家超、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和副司長黃偉綸聯署,希望原址重建。截至2026年1月9日,有815名災民參與。

在各項方案中,社會對「原址重建」的爭議較大。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於1月10日表示,原址重建涉及複雜的業權處理、清拆及重新規劃,預計耗時長達9至10年(最快2035年入伙),形容該選項「不太實際」,但強調政府仍願意討論。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林家輝亦指出,受調查及保險理賠等因素影響,原址重建環節眾多,建議居民優先考慮最快可於2026年9月入伙的「樓換樓」方案。

政府問卷
2026年1月9日,香港特區政府透過社署「一戶一社工」向受災業主派發問卷,就回購業權及樓換樓等方案取得意見,目標在1月中下旬取得回應。問卷中,政府提供以下選項:
*向業主購買業權:可選擇購買全新居屋(位於錦田、東涌、屏山、啟德及將軍澳)、九龍灣盛緻苑「綠置居」單位,或考慮自行選購現樓居住。
*原區安置:頌雅路西(約3至4年可入伙)、廣福公園(選址需經規劃程序、搬遷石油氣加氣站、土地平整等,需時約7至8年)及原址重建宏福苑(需完成收購所有業權,約9至10年,最快2035年後才能入伙)
*以「樓換樓」方式,換取另一個價格亦相若的全新居屋單位,不過居民不會獲得任何金錢補償。

香港特區政府同時強調該問卷是初步收集意願,不代表居民承諾接受任何選擇,政府落實具體方案後,受災業主將作進一步考慮。2月1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表示,大致收齊大埔宏福苑災民對長遠居住安排的意願,在初步觀察下較高比例宏福苑業主接受收購業權,政府會盡早敲定方案,讓受影響居民作最適合的選擇。

媒體《香港01》訪問了受災業主,認為政府提出回購呎價只有6,000至8,000元屬「賤價收地」,難以購買居屋單位,也無可能在市面購買私人物業,同時無提供如何處理現有按揭。加上近年「組裝合成」建築法交樓的新居屋被指問題多,部份位置亦不理想,形容無一個方案可以接受。居民亦指出回購價不應該只限計算樓價,亦必須包含賠償及恩恤成份。2月21日,政府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向七座受災樓宇業主提出收購;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以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樓換樓」、預留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單位供已出售業權的業主優先選購,以及在大埔頌雅路西興建新居屋,提供不同選項供業主選擇。為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查詢熱線2129 8133於3月2日投入服務。政府成立跨部門「解說專隊」協助業主掌握方案各個選項的具體細節,解說專隊3月初起接觸業主。

政府收購業權
政府預計斥資68億收購大廈7幢業權。就收購業權大廈業權,政府以75%(四分之三業主)作為門檻,稱可以達到“高度共識”。但如果2026年6月30日前若無法達成75%門檻,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難以繼續,形容會由「市場安排」,業主亦要自行面對不同挑戰。至於拒絕收購的業主,不排除採用立法收回。

收購價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的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居民可取現金或以「樓換樓」購買指定資助出售房屋。截至2026年4月底,A至G座有約75%業主接受政府收購、仍在考慮有24%,1%表明不接受。

2026年4月28日,就未有受到大火影響的宏志閣,政府指初步接觸到99%業主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向政府售賣單位業權,14%考慮中,9%不接受收購建議。收購會涉及10億元公帑。到5月14日,政府要求宏志閣業主需要在6月30日或之前達到四分之三(75%)或以上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向政府出售業權,否則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他們。

有居民表示,自從近日回家取回物件後,的確影響到賣樓的意向。有居住在未有受到大火影響的宏志閣的居民認為政府不想讓你可以原址重建,應該先讓待居民上樓了解單位狀况後,才就安置意願進行調查。她也批評政府至今沒有公開交代樓宇結構和水電供應情况。促政府儘快召開業主大會,讓業主聲音可以有高透明度反映。而另一位居住在宏志閣的居民指出「樓換樓」搬遷,也要再度花費進行裝修和重新添置傢俬。

不過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稱有居民向當局反映對大火有陰影,並指有家長不希望子女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而目前的收購業權的安排是考慮居民的感受而提出。

2026年6月30日宏福苑為業主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首批截止期限的日期,政府指有8座樓宇共1698戶簽署(逾85%),未有受火災影響的宏志閣有87.5%確認出售業權。副財政司長黃偉綸和房協主席凌嘉勤在社交媒體形容政府的方案情、理、法兼備,稱居民「有得揀」。

2026年7月13日,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截至7月10日有超過550位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當中2個單位的轉讓手續已完成,並向前業主發放款項。又指網上有人稱政府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是一間「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表示「別有用心,混淆視聽」。

業主大會
大火後,宏福苑一直未有召開業主大會。

至2026年4月29日,247戶業主實名聯署要求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召開業主大會,超過《建築物管理條例》所要求的5%門檻。按規定,須於5月13日或之前向業主發開會通知書、6月13日或之前舉行業主大會。

然而,在5月13日,合安以需時核實簽名真確性、要找尋合適場地等為由,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延期但遭駁回。負責審議的土地審裁處法官林展程指出審裁處沒權裁定可以延期,指示合安應儘快按業主要求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

2026年7月4日,合安公佈將於2026年7月19日於香港4個社區會堂(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天暉路社區會堂),以同步廣播方式進行業主大會。但大會不會公開現場直播、亦不會安排公眾或傳媒進內旁聽。而居民原本提出關注的議題,包括「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物件」、「公開8幢樓宇完整勘察報告」以及「議決宏福苑後續處理方案」卻沒有在議程提及。居民批評為何合安不租用容納千人的場地舉行大會,亦要求合安派出代表親身出席回應業主提問。

2026年7月19日,業主大會在4個地方舉行,其中3個地方採用同步直播,有560人出席,歷時5小時。獨立媒體分享會場內的環境,有業主指出合安以私隱和確保會議有序進行為由,禁止居民進行錄音、錄影、直播或轉播會議。場內架設錄影機拍攝業主容貌。雖然有560人出席,不過合安稱因人數眾多,會議只容許抽出6名業主發問,當中天水圍及華貴只有1位業主可發問。有業主批評大會只是一個表演,形容合安“答非所問”,無法解答他們關注的問題和疑難。有業主要查看保單,被合安以「商業機密」而拒絕,認為是不合理。有業主要求政府公開屋苑所有住宅大廈的勘察報告,亦被合安以不符合職權範圍而拒絕。居民也批評合安對他們關注的問題,回應只有叫他們向「一戶一社工」查詢。居民同時質疑合安修改議程是違反法律。居民亦發現核數報告資料出錯,但合安未有正面回應。亦有業主表示家歸不得,也想申訴也被視違反國安法和「以災亂港」,質疑為何至今仍然沒有官員需要負責,居民對此感到失望和無能為力。另外,有居民指文件原本顯示「業主本人」可出席會議,不過到達社區會堂時卻被告知只容許一人入內。而他們事前曾問一戶一社工,但未能回答他們的問題。他們批評合安未有清楚交代監票的律師身分,其後主持才表示,不過該律師未有透露自己的姓名及所屬律師樓,亦聲稱沒有卡片。他們批評政府官員沒有正視責任。最後有80%業主反對2025年核數師報告,同時要求兩個月內舉行下一次業主大會

另外,警方亦在各區會場外設置指定的採訪區。在大埔社區中心,記者採訪居民需要在正門外數米外指定位置,如果在外圍採訪會被警方拍攝,並要求返回採訪區。而啟德會場的採訪區與會場入口有一段車路分隔,記者難以採訪。

網上簡介會
2026年5月12日和20日,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在網上Zoom召開兩場網上簡介會。內容包括法團財政狀况、維修基金及工程權責報告、各項退款安排、宏志閣現況評估、修葺範圍及建議。不過網上大會採用先到先得的方法進行,並不設投票程序。而管理公司以私隱為由,禁止參與人士拍攝、錄影和錄音。同時指出未經許可下,禁止參與者以任何方式發佈、抄襲、更改簡介會的資訊。

根據媒體的消息,合安會將1.27億元的維修集資基金餘額,於同年6月中退款給業主。不過有87戶因一直未有夾錢進行維修,欠供款或只供了一兩期,他們需要補交6000至8萬元。

房屋局長發佈資訊包
5月13日起,宏福苑收購建議信件以掛號方式陸續寄出。為供業主參考,房屋局局長何永賢5月18日在社交平台發佈資訊包,詳列收購業權詳情、時間表、「特設銷售計劃」安排、注意事項及長遠居住選項等。何永賢表示,由於現時缺乏有效的市場機制處理宏福苑買賣,特區政府決定以高於火災前市場水平的價格收購業權,並推出約3,900個單位的「特設銷售計劃」,旨在協助有意出售業權及選購新單位的業主重新開展生活。

社會反響
2025年11月27日,《頭條日報》社論認為宏福苑大火反映香港工地忽略防火措施,居民對大火缺乏準備及預練,並認為竹棚易燃。同日《信報財經新聞》社評把部分成因歸因於竹棚,要求積極以金屬棚架取代。《成報》則認為背後的忽略是制度性,法律不應只建議如何令工地更安全,依賴業界自律,而應提供充實法理基礎,透過機制避免災難發生。《香港經濟日報》同時建議重罰涉案者、定期跨部門聯合抽查工地、研究是否有需要推廣金屬棚架、多座大廈維修應分開進行。《文匯報》、《大公報》、《東方日報》、《明報》的社評同樣建議香港政府從制度上改革,正視災難根源。《香港商報》則建議調查事故起因,消除風險。《香港01》社論指出,火災暴露出監管制度的不足,只有獨立、持續的檢驗機制,才能落實建築防火監管。報道也指,事故中的易燃發泡膠體現出,外牆或裝修工程作為「次要工程」的監管力度較弱,令承建商有機會偷工減料。 《am730》的評論認為,居屋業主多欠有關維修的知識,香港房屋委員會在當中身兼發展商、政府部門、業主三重角色,應像在公屋一樣於維修上發揮主導角色;並應調查按法例扮演監督角色的物管公司是否失職。

香港居民為大火災民提供的各種支援得到各大香港報章好評。前者更與《香港商報》一起對香港政府的應對表示好評。《星島日報》認為在政府及市民的力量下,「一定可以渡過難關」。《香港商報》同時期望災民在政府協助下盡快回復生活。《東方日報》指政府在事件發生後才調查工程及香港其他承建商是否涉及違規,已經為時過晚。同時認為政府應妥善安置災民。《信報財經新聞》也認為政府監管力度是應檢討的議題之一。

《東方日報》反批評香港政府的應對,指火勢在消防的救援中愈發劇烈,因此認為指揮可能存在問題,及不應要求火場中的災民靜待救援,盡快為其他大廈安排疏散。它亦指責香港政府官員在11月26日大火發生當天到了晚上才公開交代,認為它理應於更早的時間向記者傳達資訊。即使考慮到不阻礙救援這點,也應盡早在非災場進行。香港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和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都認為保護網和發泡膠才是大火的罪魁禍首,不應歸咎於竹棚曾俊華認為應調查人為致災因素,包括吸煙隱患、不合格物料、制度漏洞等。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及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認為大火發生不久,政府在未有詳細調查和業界共識前便宣布取締竹棚是「操之過急」。此外,香港大學建築學院的高仕棠(Kristof Crolla)、香港中文大學講員兼建築師恩德里齊(Raffaella Endrizzi)、香港註冊結構工程師倪學仁,有理由相信涉事的保護網沒有阻燃性質,才導致火勢迅速蔓延。

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系副教授黃鑫炎起初表示竹子易燃且容易飛濺,但隨後表示其發言「可能造成公眾誤解」;而竹子在火災的角色為「複雜的科學問題」。他又用「瑞士芝士」概念解釋稱,這次火災是由多個因素疊加而成,需進一步調查厘清主要因素。他形容這次火災屬「系統性失效」,承包商、地方政府、房委會、建材生產商等「每一個環節都有問題」,需作多方檢討,並指可考慮要求相鄰房子、層數等不得同時維修翻新。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批評政府檢驗不嚴,縱容承建商違反阻燃棚網的法定要求。他又指出,受穗禾苑居民所託,2024年5月早已揭發業界違約使用易燃棚網,但消防處和勞工處仍然縱容。他認為政府應就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真相,並追究責任。

業內人士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則認為重點在於由施工物料到管理政府均欠缺監管,一來沒法例強制要用阻燃棚網,而業內因為覺得便宜又沒有違法而一直有使用易燃發泡膠,火場亦有大量易燃物,他又狠批8座有人居住的樓宇同時維修,沒設防火帶的做法,最後導致「火燒連環船」。註冊結構工程師倪學仁則表示竹棚靈活,強風下韌性亦高,倒塌傷亡損失較小。關於發泡膠板,倪則指業界通常用或薄鐵片等材料做保護,以免易燃或於焚燒時釋出有毒氣體。

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創會理事長戴雲發認為竹子不易點燃,關鍵在於火苗會否令防護網起火,亦有台灣專家認為,香港少用金屬棚的原因為地震風險低,又認為堆放的廢棄物或可燃物比包覆的防塵網更有問題。

日本國立科研機構分析,竹子燒焦炭化後比金屬或混凝土更能阻礙熱流,還可減少可燃氣體供應,反而能抑制火勢;多間小店、餐廳及教會開放場所,提供免費飲食及臨時休憩空間,並協助代收及分發民間捐贈物資;網絡上出現由市民自發建立的「平安表」及尋人網站,協助災民親友確認安全狀況。

多間機構提供金錢援助,以解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燃眉之急。事件發生後,李嘉誠基金會、李兆基基金、霍英東基金會等分別捐款逾3000萬;港企周大福、信和、新地,內地企業中銀、馬雲基金會、安踏、騰訊、拼多多、聯想集團等亦捐款。2026年2月,韓紅基金會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特定用途捐款,向火災遇難者家屬提供10萬元慰問金,向宏福苑業主或其家人發放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春節心意金。

國際媒體關注大火,包括路透社、美國有線新聞網絡、英國廣播公司、《紐約時報》等為大火設置即時更新頁面。日本放送協會、澳洲廣播公司、《悉尼先驅晨報》、《新加坡新明日報》等則以頭條報道。朝鮮勞動黨官方媒體《勞動新聞》也報道大火造成嚴重傷亡的新聞。

各地官方表態
香港政府
下半旗以悼念大火的罹難者]]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5年11月27日凌晨會見傳媒,形容大火為「重大災難」並感到難過。同時對死者及家屬分別致以深切哀悼及慰問之外,亦表示感謝國家領導人習近平、中共中央港澳辦與香港中聯辦的支持。李家超、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先後到臨時庇護中心探望受影響居民。李家超同時前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探望傷者。對於深圳消防車隊於11月26日晚在蓮塘口岸集结的消息,李家超回覆感謝周邊城市關心,但消防處評估已有足夠人手滅火。

消防處處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均對何偉豪因公殉職表示悲痛沉痛哀悼。11月27日,廉政公署哀悼火災遇難者,並慰問遇難者家屬、傷者及受災者。

11月29日早上,香港特區政府舉行哀悼火災罹難者默哀儀式,由李家超帶領政府官員默哀三分鐘;同日起全香港特區政府建築物及設施連續三日下半旗致哀,十八區設立弔唁處,以便市民簽署弔唁冊表達悼念。所有官方舉辦慶祝活動取消或延期,官員減少出席非必要公開活動。

2025年12月4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時表示,今次火災使他更相信《憲法》的精神和法治。他表示《憲法》精神,在於對人民福祉的切實保障;法治的終極追求,是讓每個人在它的庇護下,能擁有溫暖的人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及駐港機構
悼念大埔火灾罹难者]]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於2025年11月26日晚指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負責人向李家超轉達他對遇難人員和殉職的消防員的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和受災人員的慰問,並要求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港澳辦)、中聯辦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全力以赴撲滅火災,努力把火災傷亡損失降到最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蔣斌回應解放軍駐港部隊是否計劃提供幫助時表示,對遇難人員和殉職消防員表示沉痛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和受災人員表示誠摯慰問,駐港部隊將聽令而行,依法履職。

11月27日,港澳辦宣布已派出工作組抵達香港,協助跟進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救災工作。廣東消防救援總隊及深圳市消防支隊,支援設備幫助香港消防處加強火災現場勘察和緊急調派,支援包括2架照明無人機、8架雙光偵察無人機、20套機械外骨骼裝備及1680雙滅火救援靴。11月29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启动应急物资政社协同保障机制,协调多家基金会向香港特区政府紧急提供应急装备物资。

12月15日,李家超在北京向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等中央領導人述職,習近平特別提及宏福苑大火「令人痛心」,再次對火災遇難者及殉職消防員表示哀悼,對他們的家屬和受災同胞表示慰問。李家超向習近平匯報善後工作安排,獲得習近平認同,強調要持續進行、抓緊落實。

澳門政府
澳門行政長官岑浩輝於11月26日晚上,代表澳門政府向火災遇難者及其家屬表示哀悼,並向李家超、傷者及其家屬致以慰問,同時表明香港政府有需要,將會全力提供協助。隨後於11月28日決定,透過澳門基金會捐助3000萬港元支持宏福苑大火救援及災後重建工作。

中華民國政府
2025年11月27日,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及副總統蕭美琴分別在社群媒體表示,為所有在災害中逝去的香港居民及其家屬哀悼,並慰問傷者,也希望能早日平安尋獲失蹤者。蕭美琴則說,為香港居民祈福,願傷亡人數降到最低數字。陸委會也就火災事故表達哀悼與慰問。

國際社會
至少已有19個國家的元首或領袖回應大火,52個駐港總領事館為災民死者致哀。澳洲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表示這是一場悲劇,並向香港巿民表達慰問。英國外交大臣顧綺慧表示火災令人震驚及痛心,代表英國政府向受災者及香港市民致以深切慰問。加拿大外交部長安妮塔·阿南德表示對火災深感悲痛,向罹難者家屬和親友致以最深切的慰問,祝願所有傷者早日康復。英國國王查理斯三世與卡米拉王后、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湯米·皮戈特、德國總統法蘭-禾特·施泰因邁爾、德國總理弗里德里希·默茨、德國外交部長約翰·瓦德富爾、韓國外交部長趙顯、日本內閣總理大臣高市早苗及马来西亚首相安华表示對這起造成極大傷亡的慘劇深感痛心,並向罹難者致哀、向遺屬與傷者表達誠摯慰問。

巴基斯坦總統阿西夫·阿里·扎爾達里、土耳其政府、哈薩克總統卡瑟姆若馬爾特·托卡耶夫和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亦分別向中國領導人习近平致慰問電,稱對於火災造成慘重後果表達沉重哀悼,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友表達支持及同情,並祝願所有傷者早日康復。新加坡總理黃循財致函李家超,表達深切慰問,並期盼港人能夠以堅韌與決心度過這場悲劇。

教宗良十四世為事件深感悲痛,向香港災民發慰問信,對災民表達慰問及支持,並為遇難者和救援人員祈禱。

衍生事件
錯誤信息及壓制批評
是次火災衍生的事件主要包括:各地加強對工地的巡查、有騙徒借災行騙、台灣網紅誤傳謠言、流傳錯誤的傳聞與資訊、民間物資站被要求清場、立法會議員要求緊急辯論不果以及公眾人物以至媒體的言論、活動受到批評等。

被挪用製作假新聞
伊朗新聞媒體在2026年3月伊朗戰爭期間發放圖文並茂的新聞聲稱以色列特拉維夫在伊朗導彈攻擊下陷入一片火海,但隨後其被揭發为挪用香港宏福苑大火影片製作相關的假新聞。

參見

  • 穗禾苑#易燃物料
  • 香港火災

** 嘉利大廈大火(1996年11月)
** 嘉禾大廈大火(2008年8月;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五級火警)

  • 其他地區的高層建築物重大火災

** 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火灾(2009年2月)
** 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2010年11月)
** 倫敦格倫費爾塔火災(2017年6月)
** 新疆烏魯木齊高層住宅樓火災(2022年11月)

  • 災後復原
  • 煙囪效應
  • 历史性火灾列表

*

參考資料
註解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香港政府

** [https://www.taipofire.gov.hk 大埔宏福苑支援服務] —政府設立的專題網站
** [https://www.ic-wangfukcourtfire.gov.hk/chi/index.html 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官方網站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11R!zh-Hant-HK/sch0?_lang=zh-Hant-HK 《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第311章第43條)]—關於建築物的外牆外部表面進行翻新時棚架必須設置隔塵板、隔塵布或隔塵網之規定
** [https://www.bd.gov.hk/doc/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practice-notes-and-circular-letters/circular/CL_UFRPNSTPSFBCDRMW2023c.pdf 就正在興建、拆卸,或進行修葺或小型工程的建築物在外牆裝設阻燃保護網] —2023年屋宇署就阻燃標準更新的通告,內含相關標準
** [https://www.bd.gov.hk/doc/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code-and-design-manuals/Demolition_c2004_amendment_oct2023.pdf 《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2004 年》修訂(2023年10月)] —屋宇署

  • 其他

** [https://www.pmsa.org.hk/tc/press-release/20251201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對大埔宏福苑火災事件表示關注 呼籲物管業界立即作出適當跟進,全力配合當局巡查工作並確保消防安全]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51206020826/https://hong-kong-emergency-coordination-hub.github.io/Hong-Kong-Fire-Documentary/ 11.26 大埔宏福苑火災紀錄庫]([https://wfc-fire.collection.news/ 後備網站])([https://github.com/adminlby/Hong-Kong-Fire-Documentary 其中一個現存的 GitHub 分叉] )
** [https://taipovigil.hk/zh-HK 宏福苑援助記錄]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0kzE6Z_CmpK0vo8aPJqM-SsayGxfMkWW/view?usp=sharing 香港宏福苑火災追責報告]
** [http://www.wangfuk.org/html/home/doc/%E6%A8%93%E5%AE%87%E5%BE%A9%E4%BF%AE%E5%B7%A5%E7%A8%8B%E8%B3%87%E6%96%99%E7%B0%A1%E5%A0%B1%E5%B0%8F%E5%86%8A%E5%AD%90.pdf 宏福苑維修招標 業主大會樓宇復修工程資料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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