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廉

高思廉,金朝官员。

高思廉曾任太子少保。当时,山东地区盗贼聚集作乱,契丹人攻打劫掠临潢等州郡,百姓生活困苦。金世宗大定二年(1162 年)正月十一日,朝廷下诏令前工部尚书苏保衡安抚山东,前太子少保高思廉安抚临潢,打开粮仓发放粮食赈济百姓,给没有衣服的人赏赐布帛;如果官府粮仓的粮食不足,就收购粮食来供给百姓;对于没有妻子的人,登记他们的姓名上报朝廷。大定七年(1167年)改任兴中(今辽宁省朝阳市)尹,《兴中尹改建三学寺碑》称他的结衔为银青荣禄大夫、行兴中尹、上柱国、广陵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食实封二百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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