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855年版《拉封丹寓言》所繪的插圖]]
《猴子與貓》是一個寓言故事,而最廣為人知的是讓·德·拉封丹改編的版本,以《》為題收錄於其1679年出版的第二卷《拉封丹寓言》中(第九卷第17篇)。這個故事也衍生出英文與法文中的常用成語,其核心寓意為「成為他人的工具或代罪羔羊」(例如英文中的「cat's-paw」,即貓爪)。
在寓言中,一隻猴子說服一隻貓為牠們倆從火堆的餘燼中取出栗子,但每當貓咪冒著爪子被燒傷的風險取出栗子時,猴子就迅速將其吃掉。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此故事在15世紀前便已存在,但自17世紀起,它開始被收錄於各種《伊索寓言》的版本中,不過它並未被納入佩里索引。無論在英文或法文語境中,「貓爪」這一成語及其寓言典故,特別常被(但不限於)應用在政治領域。
在中國和日本,此寓言衍生出相關的成語或者諺語,但其寓意在不同文化中存在細微差異。
寓言故事
在拉封丹的版本中,猴子貝特朗(Bertrand)說服貓咪拉東(Raton)從烤栗子的餘燼中取出栗子,並承諾會與牠分享。然而,當貓咪冒著爪子被燒傷的痛苦,一顆顆地將栗子從火中取出時,猴子卻在一旁迅速地將栗子全部吃光。就在此時,一位女僕的出現打斷了牠們,最終貓咪為自己的辛勞一無所獲。
作為現代成語的來源
這個寓言成為了法文成語「」(從火中取出栗子)的來源,意指「被人當作傻瓜利用」,或引申為「從他人的辛勞中獲利」。它同時也是英文成語「a cat's paw」(貓爪)的來源,根據《韋氏詞典》的定義,其意為「被他人用作工具的人」。此外,英文中「to pull someone's chestnuts out of the fire」(為某人火中取栗)的說法也源於此,意指「為了他人的利益而完成一項危險的任務」。
歷史
早在15世紀的勃艮第文獻中,就已出現與此寓言相關的成語。讓·米洛在其《諺語集》(Proverbes,1456年)中記錄了「c'est un bon jeu de chat et singe」(這是一場貓與猴子的好戲)的說法。而在讓·莫利內的詩集《事蹟與格言》(Faictz et dictz)中,似乎也提到了這個故事。到了下一個世紀,讓-安托萬·德·巴伊夫在其《啞劇、教誨與諺語》(Mimes, enseignements et proverbes,1575年)中記載了「faire comme le singe, tirer les marrons du feu avec la patte du chat」(像猴子一樣,用貓爪從火中取出栗子)的說法。約翰·弗洛里奧也將此諺語收錄於其1591年的成語集《第二批果實》(Second Frutes)中。
然而,現存最早記載此故事的文本始於16世紀中葉,其中一些版本是以小狗而非貓作為猴子的受害者。約翰內斯·桑布克斯在其《徽章集》(Emblemata,1564年)中記載,此事最近發生在荷蘭的貝亨奧普佐姆鎮。書中的拉丁詩文寫道:「一隻小猴子以其狡黠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值得注意又有趣的例子。當牠看到栗子埋在壁爐中,便開始撥開灰燼,但因害怕灼熱的煤炭,牠突然抓住一隻熟睡小狗的腳,將栗子偷了出來。」 這個有狗的版本也出現在其他徽章書中,包括英國詩人傑弗里·惠特尼的《徽章選集》(Choice of Emblemes,1586年)。惠特尼與其他徽章作家一樣,從中引申出政治寓意:
::Which shewes, when as ambition fowle doth prick
::The hartes of kinges, then there is no remorce,
::But oftentimes, to aunswere theire desire,
::The subjectes feele both famine, sworde and fire.
(大意為:這表明,當卑劣的野心刺痛君王之心,他們便毫無憐憫;為滿足其慾望,臣民常飽受饑荒、刀劍與烈火之苦。)
以貓為主角的版本,則出現在老馬庫斯·赫拉爾茨的插圖寓言書《動物的真實寓言》(De warachtighe fabulen der dieren,1567年,布魯日)中,其佛拉蒙語詩文由當時荷蘭最重要的徽章作家所作。此書的法文版於1578年以《動物的道德消遣》(Esbatement moral des animaux)為名出版。 赫拉爾茨的圖像在接下來的世紀被多次改編。荷蘭詩人約斯特·范·登·馮德爾根據其版畫出版了一本徽章集《動物的王家遊樂場》(Vorstelijke Warande der Dieren,1617年,阿姆斯特丹),其中收錄了〈猴子與貓〉(Den aap en de katte)一詩。 在英國,這一場景被用於1630至1636年間製作的一組十二個圓形餐盤版畫中。圖畫邊緣的文字寫道:「猴子見火中有堅果,便強迫貓咪將其取出;這表明嫉妒者為分一杯羹,不惜燒毀他人之屋。」 在德國,這一圖像被納入於1623年出版的《政治寶庫》(Thesaurus Philopoliticus,後稱Sciographia Cosmica)中,作為約翰尼斯山堡酒莊的插圖。在這本結合了徽章書與城市地圖集的著作中,寓言場景位於右下角,並附有詩文闡釋拉丁格言「Alterius Damno Quaeris Lucrum」(汝以他人之失為己利)。
在歐洲其他地方,猴子與貓的版本出現在西蒙尼·馬約利的拉丁文著作《犬星節》(Dies caniculares,1588年)中,據稱是描述世紀初教宗儒略二世的寵物猴的滑稽行為。不久之後,這個故事以《猴子與貓》(Un Singe et un Chat)為題,出現在菲利普·德普雷的百篇寓言詩集《動物劇場》(Le Théâtre des animaux,1595年,巴黎)中。據說拉封丹正是從這兩部作品之一改編了他的故事。 即使在拉封丹普及此故事之前,早期的版本已被兩位藝術家所描繪:羅馬畫家托馬索·薩利尼與荷蘭動物畫家亞伯拉罕·洪迪烏斯。兩人的畫作都描繪了拉封丹後來修改的細節——猴子強行用貓爪去掏栗子。
這個寓言之所以被認為出自伊索,其中一個途徑是它在1669年被納入凡爾賽迷宮的液壓雕塑群中。這些雕塑附有伊薩克·德·本塞拉德的四行詩,這些詩文後來也出現在《法譯伊索寓言,附四行詩德育與寓言插圖》(Les fables d'Ésope, mises en françois, avec le sens moral en quatre vers, & des figures à chaque fable,1709年)一書中。書中開頭的四行詩描述的是猴子動用武力的版本(「猴子看似活潑,貓卻不好過,爪子被抓去,火中取栗果」),但隨後的散文敘述卻是拉封丹的版本。 丹尼爾·貝拉米在其18世紀對凡爾賽迷宮的描述中,提到了附有德·本塞拉德詩文的雕塑:「在一個由黃銅製成的貝殼上,由一根古風的同材質柱子支撐,觀眾可欣賞到一場大火的景象,火焰中噴湧出水流。一隻猴子面帶微笑,抓住貓爪,而貓則似乎在奮力掙脫。」
埃德溫·蘭西爾於1824年所繪的版本,以及其19世紀模仿者的畫作(見下文畫廊),皆是猴子動用武力的版本。當蘭西爾的畫作於2011年1月在美國佳士得拍賣時,拍賣圖錄記載:「本畫主題取自傳統上歸於伊索的古老寓言。」 儘管這種說法與事實相去甚遠,但自17世紀以來,此寓言確實已出現在各種《伊索寓言》集子中。凡將此故事歸於伊索的版本,皆為猴子強行使用貓爪的情節。拉封丹於1679年改編的版本,其獨創之處僅在於將「強迫」改為「說服」。拉封丹的兩位主要18世紀英文譯者——伯納德·曼德維爾(1704年)與查爾斯·丹尼斯(1754年)——皆未翻譯此篇。但在1832年的詩集《寓言之花》(Flowers of Fable)中,此故事被歸於拉封丹名下。 查爾斯·亨利·貝內特也將此故事收錄於其《伊索及其他寓言的人性化翻譯》(The Fables of Aesop and Others, translated into Human Nature,1857年)中,標題為「貓爪」("The Cat's Paw")。 貝內特的版本影射了小說《孤雛淚》的情節,將貓描繪成猴子的竊賊學徒。
成語的寓意與應用
拉封丹將此寓言直接應用於治國之道:
(大意為:再也沒有君主會因奉承之詞,為他國霸業助一臂之力,最終灼傷自己的手指,只為讓更強大的國王增添權力。)
政治漫畫家隨後也利用這一圖像與隱喻進行創作。一幅題為「貓爪」(The Cat's Paw)的1766年英國漫畫,諷刺了當時的政治聯盟,將第三代比特伯爵約翰·斯圖爾特描繪成猴子,利用貓(第一代查塔姆伯爵威廉·皮特)的爪子從火中取栗。 這是此成語在英文中最早的用法之一。 諷刺作家彼得·平達(約翰·沃爾科特)在其1801年的頌詩〈致財政大臣〉中,繼續將此寓言用於政治,並在天主教解放的爭論中大量引用。 不久後,同一議題在1804年的一幅題為「猴子與貓爪,一則伊索寓言」的漫畫中再次出現。
在1832年英國1832年改革法令通過前的政治角力中,「貓爪」一詞再次被用於一幅漫畫。畫中,威廉四世是貓,被身旁戴著假髮的猴子——大法官第一代布魯厄姆和沃克斯男爵亨利·布魯厄姆——哄騙,從熊熊大火中取出滾燙的「改革」鐵塊。 此處引用的是拉封丹版本的故事。另一份同時代的資料,諷刺刊物《倫敦的費加羅》(Figaro in London),也將法案的通過與此寓言相提並論。 該刊物稱,愛爾蘭的國會議員在改革法案通過期間停止了爭取更廣泛代表權的抗議,如今卻未能得到相應的回報。政治領袖丹尼爾·奧康奈爾被比作寓言中的貓,報導後還附有一首詩〈灰猴與愛爾蘭貓〉,結尾寫道:「世事向來如此,流連爐火旁者,必將灼傷手指。」根據《布魯爾短語及寓言詞典》,「灼傷手指」這一成語即暗指「從火中取栗」。
在法國,此寓言常用於諷刺野心家為一己之私而犧牲他人性命。一幅拿破崙時代的漫畫《貝特朗與拉東玩火中取栗的遊戲》,描繪了一隻身穿紅色軍服的猴子元帥,指揮一名藍色軍服的步兵執行任務。這一主題在諷刺刊物《漫畫》的一幅名為「猴子與貓:一場軍事消遣」的漫畫中再次出現。 另一幅漫畫則描繪一位侯爵催促一名赤腳的愛國工人在共和國的街壘上取代他的位置,自己卻暗自竊笑,認為貴族流亡者很快就會與盟友歸來,重新實施封建統治。 這幅漫畫的標題同樣是「貝特朗與拉東」。
法國劇作家歐仁·斯克里布於1833年將其社會喜劇命名為《貝特朗與拉東》。該劇副標題為「陰謀的藝術」(l'art de conspirer),亦被譯為「政治家學校」,是根據路易-伯努瓦·皮卡爾的同名劇作(1805年)改編而成。劇情表面上基於丹麥歷史的一段插曲,講述一位資產階級的傻瓜捲入政治陰謀,實則諷刺了1830年的法國七月革命。
在荷蘭,塞姆·德累斯頓為慶祝荷蘭皇家合唱團成立一百周年(1953年),將馮德爾的詩作《猴子與貓》譜成了無伴奏男聲合唱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詩歌結尾的寓意——統治者為實現野心而漠視他人苦難——引起了特別的共鳴。
在東亞的衍生意義
在中文世界,此寓言衍生出成語「火中取栗」。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火中取栗」比喻為他人冒險出力,最終卻一無所獲,帶有被人利用而徒勞無功的負面意涵。例如:「他只不過是在利用你罷了,一旦替他火中取栗,打下江山之後,便會將你一腳踢開。」
在日本,同樣的諺語「火中の栗を拾う」()則發展出略有不同的語境。雖然該詞的起源同樣來自拉封丹的寓言,但在日本,它較少強調「受人利用的愚蠢行為」,反而更常帶有「為了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顧自身危險而採取行動」的正面意涵,甚至帶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敢挑戰精神。 這種語意上的轉變,可能源於日本文化中更重視集體利益與自我犧牲的價值觀。例如,在討論艱鉅的政治或經濟任務時,媒體常形容接下燙手山芋的繼任者是「撿拾火中栗子的人」,此時的用法帶有敬意,而非嘲諷其愚昧。
畫廊
File:Non dolo sed virtute.jpg|約翰內斯·桑布克斯,1567年:以狗為主角的版本
File:Tomasso Salini Mao Una fábula de Esopo. El gato, el mono y las castañas.jpg|托馬索·薩利尼(Mao)畫作,17世紀
File:Marcus Gheeraerts monkey and cat.jpg|英國餐盤版畫,1630–36年,基於老馬庫斯·赫拉爾茨的插圖
File:The Monkey and the Cat by Abraham Hondius.jpg|《猴子與貓》,1670年,由亞伯拉罕·洪迪烏斯所繪
File:Le singe et le chat Labyrinthe.jpg|凡爾賽迷宮中的液壓雕塑,1675年
File:Le singe et le chat.jpg|讓-巴蒂斯特·烏德里為拉封丹寓言所繪的插圖,1729/34年
File:Oudry monkey.jpg|讓-巴蒂斯特·烏德里所繪的拉封丹寓言油畫,1740年代
File:Edwin Henry Landseer Cat's Paw MIA 8247.jpg|《貓爪》,埃德溫·亨利·蘭西爾,約1824年
File:Monkey business.jpg|《猴子戲法》,埃德溫·蘭西爾的追隨者所繪
File:Decamps singe.jpg|,亞歷山大-加布里埃爾·德康,1847年
File:The catpaw by Charles H. Bennett.JPG|出自《伊索及其他寓言的人性化翻譯》,查爾斯·H·貝內特,1857年
File:Le Singe et le Chat.jpg|古斯塔夫·多雷為拉封丹寓言所繪的插圖,1867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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