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彦

商店祈禱的民彦班十人]]

民彦(,)即犹太教的祈祷班,系指在犹太教中履行特定宗教义务所必需的十名成年犹太人的法定人数。在所有遵循传统的正统派犹太教宗教运动中,唯有年满十三周岁及以上的男性方可计入民彦。此一十人之最低要求,部分源自《创世记》第18章第32节中亚伯拉罕向上帝的祈求。此外,民彦亦根植于古以色列的司法架构,即摩西于《出埃及记》第18章第25节所初设的“十夫长”之制。赛勒斯·阿德勒与刘易斯·纳夫塔利·德姆比茨在《犹太百科全书》“民彦”词条中述称:“十人之最低限额,显系会堂对一更为古老建制的遗存——彼时,十位家长构成最小的政治单元。《出埃及记》第十八章中,摩西依叶忒罗之谏,立十夫长、五十夫长、百夫长与千夫长。类此者,有罗马人的十人长(decurio)及早期英格兰的十户长(tithingman)。”

需组成民彦方可进行的最常见活动为公共祈祷。因此,民彦一语在当代犹太教语境中亦衍生出泛指某次祈祷聚会的次生含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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