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源自亞洲金融風暴后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0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并在条例颁布后设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接四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债务。
2020年12月17日,银保监会做出批复,在原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正式对外营业。原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初的目的是承接和处置原华夏证券的非证券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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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有五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参见
*壞帳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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