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廣東省議會議員選舉

第一屆廣東省議會議員選舉是中華民國第一届省議會議員選舉的一部分,於1912年12月至1913年1月舉行,共選出120名議員。這是廣東第一次以類普選的方式產生省級民意機關。結果由國民黨贏下所有席位。

背景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廣東省宣佈脫清廷獨立,建立軍政府和臨時省議會。1912年中華民國正式成立,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面對各自爲政的省議會,著手推動全國統一的省議會制度,以達權力集中之效。

法律规定
1912年9月4日,參議院制定通过《省議會議員選舉法》。同年10月2日,臨時大總統令公告於1912年12月6日和1913年1月6日統一舉行第一屆省議員選舉。

根據《省議會議員選舉法》的規定,選舉采行兩輪制。第一輪選舉(稱初選)以各縣爲單位,並在各縣基礎上設複選區經第二輪投票(稱覆選)選出議員。廣東省應選議員120人,設置7個複選區,分別為惠州、潮嘉、八屬、廣州、肇慶、南韶連和瓊崖。

選民資格設有財產、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等的限制。較先前退步的是,《省議會議員選舉法》第一章第四條規定25嵗以上之男性始得被選爲省議員,此規定導致臨時省議會中的10位女性代表全數無法當選。

選舉舉行
選舉於1912年12月6日和1913年1月6日舉行。

以廣東軍政府都督胡漢民爲首的廣東國民黨人,利用行政優勢介入選舉。介入方式包括任命清一色的國民黨人擔任選舉調查員和投票監督員,張貼候選人履歷於投票所引導選民投票,甚或直接代人寫票、賄賂等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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