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也稱為台灣方面、台湾有关方面,意為統治台灣的地區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涉台用语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用以稱呼現今實際統治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政府,同时禁止使用“台灣政府”一词。此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國政府、国际组织也會在正式場合使用该名称,以表明统治台湾的政治实体并非“政府”、北京當局等代稱來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以国民党反动派政府、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之类贬称,指代自1927年4月蔣中正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起、至1949年渡江战役解放军攻占南京期间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以“反动”一词,给予负面定义。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两岸分治起,中华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互不承认。中华民国方面以中共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亦基于一个中国原则,从未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合法性”,将中华民国政府定义为“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国民党当局、国民党统治集团、台湾当局等代称中华民国政府;中共曾長期使用「國民黨反動派」一詞指代整個中華民國政府,直到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四憲法通過後規定停止使用「國民黨反動派」一詞稱呼台灣政權。
1987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官方文件中将“中华民国”之类的正式称谓视为“伪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新华社相关规定,对1949年之后迁往台湾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得直接称呼其名称。
国台办在回应香港部分历史教材把以往的「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改为「中國國民黨迁台」时表示“1949年国民党政权…退居台湾岛,从此丧失了代表全中国合法政府的地位”。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者,依“台湾当局”一词和馬英九政府时期两岸官员“定期会晤、互称官衔”,认为两岸政府“在一定行政层级、在一定领域范围内‘默认’对方公权力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国际社会对中華民國政府的政治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者指出,即便不认为“台湾为一个主权国家”,通常也不会视为非法政权或地方政府,而是视为“事实上的政府”。2022年3月28日,美国参议院通过《美國競爭法》,要求美国国务院与其它政府机构,停止以过时的“台湾当局”(Taiwan authorities)来称呼最高领导人由自由地区人民直选的中华民国政府。不过参议院此部分的决议仅具建议性质,并不具法律上拘束力。國立政治大學东亚所名誉教授丁树范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台湾当局’用法改变,这部分不会是拜登政府优先要处理的。如果不称呼‘台湾当局’,在媒体上、记者会要有什么样的新说法,又不能讲台湾政府,一讲台湾政府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跳脚。”同年9月14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台灣政策法》,其中102条中小项,“结束将台湾政府称为‘台湾当局’的过时做法。”唯参议院此部分的决议仍仅具建议性质,并不具法律上拘束力。
俄罗斯联邦的《俄羅斯聯邦與台灣關係條例》也有类似规定。
南海仲裁案中,仲裁本文以「中國的台灣當局(The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稱呼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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