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祖齡,四川奉節人,清朝官員。清末湘軍將領鮑超之子。官至浙江金衢嚴道道員,因在「庚子衢州事變」中處置失當,導致外國傳教士及西安縣知縣吳德潚全家遇害,而被革職流放。
生平
鮑祖齡憑藉父親鮑超的功勳與名望步入仕途,曾任浙江金衢嚴道道員。
庚子衢州事變與下場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北方義和團運動蔓延至南方。五月廿五日(6月21日)左右,浙江衢州府發生大規模民變,團民以「打教堂、殺教士」為名起事,圍攻西安縣城(今衢州市衢江區)。
西安縣知縣吳德潚(字筱村)極力保護教堂,並試圖向上級——道員鮑祖齡與衢州知府洪思亮求援及尋求庇護。然而,據《庚子國變記》記載,吳德潚逃至道台衙門向鮑祖齡求助時,竟遭其拒絕接納(「走歸鮑祖齡,祖齡不納」)。此舉直接導致吳德潚無處可逃,最終與其兩子一孫、幕友、家丁等共約二十六人慘遭亂民殺害。
事變中,多名外國傳教士同時遇害,釀成重大外交事件。事後,清廷為向列強交代,嚴厲追究地方官員責任。儘管鮑祖齡之父鮑超為朝廷重臣,但其罪責難逃。清廷認定鮑祖齡與知府洪思亮等人「不能禁」、處置失當,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最終,鮑祖齡被下令逮捕,並與其他數十名官員一同被從重判處「革職,發極邊,永不釋回」,即革去官職,流放到極邊遠之地,永遠不准赦回。其最終結局,史料未詳載。
評價與記載
- 時人詩評:時人林紓(畏廬)在詩作中辛辣地諷刺了鮑祖齡與洪思亮,稱「舞鶴先登鮑照樓」,並自註指明「本府洪朗齋思亮、金衢嚴道鮑祖齡」,將二人並列批判。
- 歷史定論:鮑祖齡因其在庚子衢州事變中「不納」下屬、見死不救的行為,被視為導致慘劇擴大的關鍵人物之一,並因此從一位功勳之後淪為遭永久流放的罪臣。
參考資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