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主之名》()是由教宗尼各老二世撰写的一道手谕。该手谕于1059年4月13日发布,标志着教宗选举制度的重大改革。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是确立了枢机主教作为唯一的教宗选举人,并要求获得少数神职人员的同意。
背景
在这道教宗手谕发布之前,教宗的选举往往由傀儡选举程序决定。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经常直接任命已故教宗的继任者,或者由教宗任命自己的继任者。合法的选举人必须对此选择给予批准,但他们在决策过程中无疑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以迎合皇帝的偏好。为了防止未来教宗选举中出现争议,并遏制非教会派别对选举施加的外部影响,他于1059年4月在罗马召开了一次宗教会议。《以天主之名》便是该会议决议的法典化。
参考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927231216/http://www.osjcuria.org/sga/young/giovannipaolo/innominedomini.pdf In nomine Domini full Latin text]
- Full [https://www.fromrome.info/2021/02/25/the-bull-of-pope-nicholas-ii-in-nomine-domini-april-13-1059-2/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Latin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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