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祜(),字子积,號认斋,江西饒州府鄱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年十九,师事胡居仁(號敬斋),居仁將女兒嫁给他。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江西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七十名,二甲第九十四名進士。授南京刑部貴州司主事,歷官南京刑部廣西司署貟外郎,以事忤刘瑾,落职。劉瑾被诛,起为福州知府。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丁父憂歸,服闋,十二年七月复除山东,整理徐州等处兵备。南京尚膳监奉御王敬进鲜,经过徐州,因索贿与徐州知州樊准及指挥王良发生争执,王良揭发其舟中私带硫黄诸违禁物,王敬向余祜请求和解,余祜不应,王敬遂诬奏樊准、王良殴打自己,武宗大怒,將余祜等人俱逮至镇抚司拷问,命刑部从重拟罪,十三年十二月降为广西南宁府同知,稍迁韶州知府,投劾去职。
世宗继位,以荐起复广东副使,嘉靖初調河南副使,嘉靖三年(1524年)十二月升湖广布政司右参政,歷遷河南按察使,調廣西按察使,遷湖廣右布政使、雲南左布政使,六年九月召升太仆寺卿,还未赴任,十一月升吏部右侍郎,任命到达時,余祜已经去世,享年六十四。
墓在鄱阳和阳镇。
家族
曾祖余企周;祖余泰,福清知縣;父余瀾,贈承德郎南京刑部主事。母吴氏,贈安人。严侍下。
子男三:长子余烋,次余焕,次余炵,俱侧室出。女一,适刘时泽。孙男余圭。
参考文献
*张岳《小山类稿》《嘉议大夫吏部右侍郎认斋余公神道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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