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司法委员会

加拿大司法委员会( ,CJC ; ) 是加拿大最高司法監察机构,主要負責监督该国的联邦法官。

委員會共包括41名加拿大最高法院大法官,由現任首席大法官理查德·瓦格纳担任主席。

成立历史
該委員會由加拿大國會歷經多年討論後,於1971年設立,旨在尊重司法機關作為政府獨立分支的地位的情况下,協調法官專業發展及规范其判決行為。在這之前,針對在任法官的投訴,其核查程序通常由司法部組織,地方首席大法官偶尔也会参与。

兰德维尔案
促成该委员会成立的助推劑是法官利奥·兰德维尔案。他曾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尽管这些指控被驳回,但針對他不当行为的指控從未停息。这一事件引起廣汎的公众讨论;法律界的人士亦批评法官仍在任职。尽管法律协会委员会对联邦任命的法官没有管辖权,却在未通知兰德维尔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负面报告。

当时尚无法定程序允许政府開展對法官的調查,政府随后组建了一个仅包括前最高法院法官伊万·兰德的獨任调查委员会。在蘭德的調查报告中,他发现了一些不当之处,并基於此对兰德维尔法官提出了批评。然而,一些人说兰德先生有偏见。在兰德维尔聽證會中,其訴訟代理人、著名宪法律师约翰·乔赛亚·罗比内特嚴厲批评了該流程。

兰德报告公开后,由國會組織的調查委員會最终建议罢免法官,兰德维尔法官最終辞职。

许多人认为在此次事件中所遵循的程序是有缺陷的:在法律層面沒能明確审查法官的行为的程序,这给法律协会、政府、议会甚至其他非司法機構對司法的介入留下了太多的空閒。

威廉·卡普兰教授在他的《錯誤判決》一书中写道:“毫无疑问,兰德维尔案在決定成立该委员会的歷史進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他引用了司法部长的國會秘书在法案二讀會中的發言:“由于司法独立是加拿大民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從一定程度上司法機關成為一個自治機構至關重要。”

马丁·弗里德兰 (Martin Friedland)表示,“毫无疑问,兰德维尔诉讼的尴尬和不确定性是促使国会采纳这一新程序的因素之一。”

组织和活动
加拿大司法委员会的活动致力于调查关于司法瀆職行为的投诉,並保护法官免受無据指控的影响。

投诉审查
加拿大司法委员会根据《法官法》获得授权,可以调查公众或总检察长对联邦任命法官的不當行为提出的申訴。在对該申訴加以调查后,委员会可以通过司法部长向议会提出免职法官的建议。

加拿大是极少数可以投訴首席大法官的国家之一。在此情況下,首席大法官將被排除于該申訴的审查程序之外。

公众查询清单
虽然大多数申訴在不進行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得到迅速处理,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官的行为被认为足以引起关注,需要进一步调查。

自1971年成立以来,CJC 已将总共14起投诉(其中涉及三名法官)提交给调查委员会:

批评
免職法官數有限
在其成立 40 年的历史中,CJC 仅下令进行11次公开调查,其中僅有两次建议将法官免职。自加拿大联邦成立以来的 145 年里,只有五名高等法院法官被建议免职。

他們表示,不当行为不应直接導致法官被免职,必须先行确定該行为的严重性。。伍利批评CJC未能明确解釋哪些行为属于委員會应当制裁的不当行为。

制裁范围
一些批評人士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僅采取解職的方式處理瀆職的法官可能并不合适。

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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