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號提案(,專有名詞縮寫),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於2024年11月5日通過的一次公投,提案訴求增加犯罪種類,並授權法院能對累犯進行強制治療權限。
背景
美國犯罪分類
在美國,犯罪行為可分為兩大分類:重罪()、輕罪();兩種分類差異在於刑期長短,與監禁場所分別於縣立監獄()或州立監獄()。
布朗 v·普拉塔訴訟案
布朗 v·普拉塔訴訟案(),為2011年美國最高法院對加利福尼亞州提出的一項團體訴訟裁決,裁決要求加利福尼亞州對於監禁監獄罪犯必須能獲得充分的醫療資源與照顧,並在指定期限內將監禁監獄罪犯減少至監獄原本設計容量的137.5%。
47號提案
47號提案(),為2014年加利福尼亞州提案,除偷竊、謀殺、姦殺、持有指定列管槍械、收受贓物、假造支票、持有毒品等指控罪名外,特定重罪改列輕罪,並重新檢視輕罪是否能重新審判。減少監獄收容過多罪犯造成擁擠及管理支出。
由於多個原因,例如47號提案不夠周延,未能考量實際犯罪內容。部分罪犯出獄後因前科身份,回歸正常生活困難,仍舊重操舊業,導致再犯率增加。2024年9月()調查,自2000年起有記錄以來,到2023年為止,犯罪率仍舊不斷屢創紀錄。
36號提案為47號提案的修正案,明訂累犯次數達到指定標準即視為重罪。加重團體竊盜、破壞財產刑期。加強法院對持有毒品犯罪者販賣刑責權限。要求對毒品製造者與販賣者進行強制勒戒(),如未能勒戒成功,刑期期滿得移送州立監獄繼續服刑。
57號提案
57號提案(),為2016年加利福尼亞州提案,提案訴求允許表現正常的非暴力重罪犯能提前獲得假釋出獄機會;少年法庭對於審理未滿14歲青少年犯罪事實時,可由法官認定犯罪事實是否適用成年人處罰條例而非檢察官認定犯罪事實是否適用成年人處罰條例。
社論
正面意見
支持者包含肯·卡爾沃特()、方文思()、大衛·瓦拉道()、()等。
反對者表示,36號提案可能重演1970年代毒品戰爭,政府大規模掃蕩毒品製造者和販賣者,但卻未顯著改變用藥者使用問題。
()表示,36號提案忽視47號提案緩解監獄擁擠,並將犯罪率保持在有歷史紀錄以來最高紀錄水平之下成果。36號提案可能造成犯罪定義有模糊空間疑慮。
加利福尼亞州移民法律資源中心()律師表示,36號提案可能增加外籍身分罪犯驅逐出境機會,若外籍罪犯有家庭身分,將造成經營家庭困難。
民意調查
投票日程
- 預先投票投票期間:2024年10月8日 - 11月5日
- 選民網路登記投票截止日 - 2024年10月21日
- 選民投票期間:2024年10月21日 - 11月5日
- 不在籍投票通知信投遞開始日:2024年10月7日
- 不在籍投票期間:2024年10月7日 - 11月5日
- 開票日 - 2024年11月5日
選舉結果
符號意義:✔表示支持36號提案,✘表示反對36號提案
2024年12月施行(enacted)。
註釋
参考文献
關聯條目
- 2014年加利福尼亚州47号提案
- 2016年加利福尼亞州57號提案
- 2020年加利福尼亞州20號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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