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越界築滷埕暨私晒取鹽碑記

嚴禁越界築滷埕暨私晒取鹽碑記是位於臺灣臺南市北門區的碑碣,碑主體材質為花崗岩並採用陰刻方式進行雕刻,其外觀尺寸為:高109公分、寬62公分。目前的保存情形,其中央已斷裂雖曾有修補重立,惟因故又損毀,現碑文的字跡大多模糊且有些已無法辨識。此碑目前存放於臺灣臺南市學甲區中洲惠濟宮內(學甲區光明里中洲315號)。

歷史
該碑記源於清朝道光年間洲北場鹽田,因被颱風洪水沖塌殆盡,鹽民王象民向臺灣府申請在今北門嶼海埔一帶興建鹽田,然因這塊海埔地的南畔有中洲陳姓家族祖墳三穴,陳家因怕鹽田一開,原祖墳地被越界。故而請官府來丈量,最後還立碑示禁,其主要內容是規定鹽場的範圍歸屬,以及外人不得越界晒鹽的一些規定。此碑對於鹽政史而言,是重要的文字紀錄,而對於碑銘石刻而言,也是一塊歷史文物。

碑記主述內容
北門在清初時稱其為「北門嶼」,當時此地尚為海中孤島時,相傳彼時有少數漁民在此區域捕魚。其後逐漸聚成庄頭,為了生計也漸漸開始與鹽業的開發產生關聯。於是在清道光25年(1845年)6月時,原於今七股區大寮里及佳里區埔頂交界一帶的洲北場,開設了一些曬鹽的場地。

另外,因所申請範圍的南畔有可能會侵犯到陳家的祖墳(即今的「狗氳氤」(Káu-un-khûn)),故而亦須由官府來進行規範,陳家因怕鹽田一開,原祖墳地被越界。而從碑文中「南畔有陳家祖墳三穴,前□除三百弓歸陳家守墳,標記定界,不准侵越」來看,應是有侵犯到因而才向官府申請來丈量,並規範鹽場之範圍。同時,在碑文最後亦規定除官府所許的範圍外,不允許越界,否則將予以依法嚴辦。

圖集
File:嚴禁越界築滷埕暨私晒取鹽碑記-保存現況.jpg|嚴禁越界築滷埕暨私晒取鹽碑記-保存現況
File:中洲惠濟宮-廟庭廣場.jpg|中洲惠濟宮-廟庭廣場
File:中洲惠濟宮-公告欄與維基百科地標磁牌.jpg|中洲惠濟宮-公告欄與維基百科地標磁牌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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