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而进行的种族划分。只有祖父母中有四人是德国人(最左侧一列:四个白色圆圈)的人,才被视为“纯血统德国人”(Deutschblütiger)。祖辈拥有三到四位犹太血统者(最右侧两列)的德国国民则被定义为“犹太人”。中间两列显示了混血兒,根据犹太血统的数量,分为1级或2级混血儿。所有的祖父母是否为“犹太人”则会根据其是否为犹太教社群的成员而自动定义,无论他们是否真正认同犹太教信仰。]]
混血儿(Mischling/ Mischlinge)是納粹德國時期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拥有雅利安人種和其他非雅利安人種(如犹太人)血统的人,判定标准来自纳粹德国种族政策的基础——制定于1935年的纽伦堡法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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