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定理

蝴蝶定理(Butterfly theorem),是古典欧氏平面几何的最精彩的结果之一。蝴蝶定理最先是作为一个征求证明的问题,这个命题最早出现在1815年,而“蝴蝶定理”这个名称最早出现在《美国数学月刊》1944年2月号,题目的几何图形象一只蝴蝶,便以此命名。这个定理的证法多得不胜枚举,至今仍然被数学热爱者研究,在考试中时有出现各种变形。

最基本的叙述为:设M为圆内弦PQ的中点,过M作弦ABCD。设AD和BC各相交PQ于点XY,则MXY的中点。

这个命题最早作为一个征解问题出现在公元1815年英国的一本杂志《男士日记》(Gentleman's Diary)39-40页上。登出的当年,英国一个自学成才的中学数学教师W.G.霍纳(他发明了多项式方程近似根的霍纳法)给出了第一个证明,完全是初等的;另一个证明由理查德·泰勒(Richard Taylor)给出。一种早期的证明由M.布兰德(Miles Bland)在《几何问题》(1827年)一书中给出。最为简洁的证法是射影几何的证法,由英国的J·开世在"A Sequel to the First Six Books of the Elements of Euclid"(中译:近世几何学初编,李俨译,上海商务印书馆 1956 )给出,只有一句话,用的是线束的交比。1981年,Crux杂志刊登了K.萨蒂亚纳拉亚纳(Kesirajn Satyanarayana)用解析几何的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利用直线束,二次曲线束)。

该定理实际上是射影几何中一个定理的特殊情况,有多种推广:

M,作为圆内弦是不必要的,可以移到圆外。

圆可以改为任意圆锥曲线。

将圆变为一个完全四角形,M为对角线交点。

去掉中点的条件,结论变为一个一般关于有向线段的比例式,称为“坎迪定理”, M \,不为中点时满足: {1 \over MY}-{1 \over MX} = {1 \over MQ}-{1 \over MP} ,这对2,3均成立。

证明
从X\,向AM\,和DM\,作垂线,设垂足分别为X'\,和X\,。类似地,从Y\,向BM\,和CM\,作垂线,设垂足分别为Y'\,和Y\,。

现在,由于
:: \triangle MXX' \sim \triangle MYY',\,
: {MX \over MY} = {XX' \over YY'},

:: \triangle MXX \sim \triangle MYY,\,
: {MX \over MY} = {XX \over YY},

:: \triangle AXX' \sim \triangle CYY*,\,
: {XX' \over YY*} = {AX \over CY},

:: \triangle DXX* \sim \triangle BYY',\,
: {XX* \over YY'} = {DX \over BY},

从这些等式,可以很容易看出:

: \left({MX \over MY}\right)^2 = {XX' \over YY' } {XX \over YY},

: {} = {AX.DX \over CY.BY},

: {} = {PX.QX \over PY.QY},

: {} = {(PM-XM).(MQ+XM) \over (PM+MY).(QM-MY)},

由于PM \, = MQ \,

现在,

: { (MX)^2 \over (MY)^2} = {(PM)^2 - (MX)^2 \over (PM)^2 - (MY)^2}.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
MX = MY \,,也就是说,M \,是XY \,的中点。

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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