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9年羊毛法令》()是英格蘭國會於1699年通過的法令,旨在限制愛爾蘭的羊毛及其製品的生產和出口,藉以摧毀愛爾蘭的羊毛業及增加英格蘭產品的競爭力,其管轄範圍甚至伸延至英屬美洲殖民地。羊毛製品的商貿在這些美洲的殖民地之間尤其被禁止。至《1867年成文法編正法令》通過才被廢除。
參考
相關條目
- 帽子法令(1732年)
- (1750年)
《1699年羊毛法令》()是英格蘭國會於1699年通過的法令,旨在限制愛爾蘭的羊毛及其製品的生產和出口,藉以摧毀愛爾蘭的羊毛業及增加英格蘭產品的競爭力,其管轄範圍甚至伸延至英屬美洲殖民地。羊毛製品的商貿在這些美洲的殖民地之間尤其被禁止。至《1867年成文法編正法令》通過才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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