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政治

蘇格蘭政治在《英國憲法》範圍內運作,蘇格蘭是英國的構成國之一。蘇格蘭採用代議民主制,自《1998年蘇格蘭法令》頒布以來,蘇格蘭議會及英國國會均有其民選代表。蘇格蘭大部分的行政權由蘇格蘭首席部長領導下的蘇格蘭政府所行使,首席部長是多黨制下的政府首腦。處理蘇格蘭法律制度的是獨立於蘇格蘭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蘇格蘭法律主要交由蘇格蘭議會決定;而蘇格蘭政府則需要和英國政府的共享部分行政權,後者由蘇格蘭事務大臣領導。

蘇格蘭王國通過《1707年聯合法令》與英格蘭王國建立起財政與政治聯盟;自那時起,蘇格蘭王國議會與英格蘭王國議會被同時廢除並組建起。蘇格蘭一直有議員代表出席位於威斯敏斯特宮的英國下議院。而根據1997年權力下放公投結果和《1998年蘇格蘭法令》,蘇格蘭在1999年組建了蘇格蘭議會;前者公投是依據《》而舉行。

蘇格蘭民族主義和蘇格蘭獨立運動是蘇格蘭在21世紀所面臨的突出政治問題。在後,蘇格蘭民族黨組建了多數派政府;在其推動下,《》得以通過。根據早先與英國國會達成的《》,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得以舉行。公投最終於2014年9月18日舉行,最後結果是55.3%的蘇格蘭公民決定留在英國,但也有44.7%的蘇格蘭公民選擇支持獨立。

政治簡史
直至1832年,蘇格蘭政治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把持在該國地主和小商人集團手中。1790年代,通過所煽動的針對這一局面的改革行動遭到了以為首的地主階級的鎮壓。 《》對蘇格蘭地區的選區進行了重新調整,並將蘇格蘭地區的選民人數從5,000人擴大到65,000人。 《》則將蘇格蘭地區的選民再度擴大到232,000人,但將選民資格規定為擁有“蘇格蘭特有居住資格”。

蘇格蘭現在已經不再是一個獨立王國,它在《1707年聯合法令》頒布後與英格蘭王國聯合成為了“一個王國”,也就是大不列顛王國,也就是現在的聯合王國。自王冠聯合以來,有關蘇格蘭和英格蘭的統一就一直存在爭議,只是以前這個問題並沒有引發兩國政府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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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
蘇英關係
地方政府
主要政黨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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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格蘭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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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格蘭人民族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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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腳註
出典
外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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