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國務委員會

土耳其國務委員會()是土耳其的行政司法機構。

歷史
帝國時期
共和國時期
根據1982年土耳其憲法第155條:

关于国务委员会的法律规定
*f1. 国务委员会是最高审查机构,负责对行政法院作出的、且法律未规定由其他行政司法机构审查的判决和裁决进行终审。同时,对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特定案件,它也作为一审终审法院进行审理。
*f2. (第二款修订于:1999年8月13日-4446/3条)国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理案件;就公共服务相关的特许权条款和合同在两个月内发表意见;解决行政争议;以及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f3. 国务委员会成员中,四分之三由法官检察官委员会(Hakimler ve Savcılar Kurulu)从一级行政司法法官、检察官及被视为该职业的人员中选任;四分之一由总统从法律规定的具备特定资格的人员中选任。
*f4. 国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庭长,由国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从其成员中,以全体成员的绝对多数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者可以再次当选。
*f5. 国务委员会的设立、运作、主席、总检察长、副主席、庭长及成员的资格与选举程序,均依据行政司法的特性、法院的独立性以及法官保障原则,由法律予以规范。

*司法地位与管辖权
国务委员会是最高审查机构,负责对行政法院作出的、且法律未规定由其他行政司法机构审查的判决和裁决进行终审。同时,对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案件,它也作为一审终审法院进行审理。
*职能与职责
国务委员会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在两个月内就总理和部长会议提交的公共服务特许权条款与合同草案发表意见;审查法规草案;解决行政争议;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员构成与任命
国务委员会成员中,四分之三由最高法官与检察官委员会从一级行政司法法官、检察官及被视为该职业的人员中选任;其余四分之一由共和国总统从符合法律规定资格条件的官员中选任。

事件

  • ,1死4傷。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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