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造船厂(),1900年至1914年间德属胶州湾租借地的一家官办造船厂,青岛北海造船厂的前身。
历史
1897年11月14日,德国出兵占据胶澳地区。1898年3月6日,德國与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德国殖民当局将青岛规划为远东自由贸易港和军事基地,因此起初便有计划发展胶澳的船舶工业。总督府从1899年开始便与克虏伯等德国本土私营大公司、大企业接触,希望他们到胶澳投资建厂,但并未得到这些大企业的积极响应,不得已开始筹划由总督府建立官办船厂。1900年开办的官办船厂最初仅为修船所,称“水师工务所”,厂址位于今莱阳路8号院内,后改名为“船坞工艺厂”。1901年,船厂在大港入海口处(今五号码头)另建新厂区。期间,德国机械工程师弗朗茨·奥斯特于1899年开始在青岛开办工厂,经营加工、铸铁等业务,并于1902年10月9日建成了青岛历史上的第一艘蒸汽船{{efn|部分资料会将奥斯特造船厂误为青岛造船厂的起源。1905年10月12日,浮船坞建成。浮船坞是按照东亚当时沿海航行中最大船舶设计的,由紧密相连的5个部分组成,所有机器均用电力操作,坞内设有电动水泵10座,水舱8个,每个水舱有电动水门1座,坞首设有两台能起吊20吨重物的电动起重机。该浮船坞仅需30人操作便可浮起在坞船只,可举起3万吨的船只,为亚洲当时第一大浮船坞。该浮船坞可容145米长、万吨级以上的船舶,主要用于船舶修造。青岛造船厂还设有与浮船坞配套使用的150吨起重机,有工人1117名。1907年7月1日,青岛船坞工艺厂正式命名为“青岛造船厂”。因为官办船厂的竞争和挤压,奥斯特于1909年将其工厂出售,其中厂内设备、工具和材料,以及来自海参崴的一份价值26.5万马克的生产破冰船的订单作价98233马克一起卖给了青岛造船厂。1915年9月,日军将16000吨浮船坞打捞出水,1916年7月4日,日军用“富士”号军舰将浮船坞劫运到日本佐世堡军港。日占当局将青岛造船厂被德军破坏后剩余的设备迁移到船渠港口工地,改建为港工事务所修船厂。1948年,该厂仅有80余名职工,生产技术力量薄弱。该舰为青岛最早建成的海军舰艇。1913年,该船厂为新几内亚建造成两艘排水量104吨的快艇。至1914年,该船厂先后共造船30余艘,其品种有货船、客船、破冰船、驳船、拖船、军用舰船、煤油发动机船以及小艇等,并有少量船舶出口。
备注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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