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律師會

{{Infobox organization|name=安大略省律師會
Law Society of Ontario|native_name=|image=LSO Logo Colour.png|image_border=|size=|caption=|map=|msize=|mcaption=|abbreviation=LSO|motto=讓正義得以伸張(Let Right Prevail)(,縮寫;)是負責加拿大安大略省律師及法律輔助人員自我規管的律師會。其前身上加拿大律師會(,縮寫;)成立於1797年,於2018年由安大略省《律師會法令》(Law Society Act)的修訂更改為現名。

監察
律師會規管安大略省50,000多名律師。它負責確保律師合乎道德且有足夠能力勝任。律師會有權制定進入該專業的標準。其有權對違反這些標準的律師實施紀律制裁。可用制裁的範圍可由訓誡(admonition)直至取消律師執業資格(disbarment)。律師會位於多倫多的奧斯古大堂(Osgoode Hall)。

由1970年開始,根據《1970年律師會法令》(Law Society Act, 1970),律師會要求潛在的持牌人表現出「良好品格」(good character)。

法律輔助人員
自2007年5月1日起,由於安大略省《律師會法令》(Law Society Act)的修訂,律師會對安大略省8,000多名法律輔助人員牌照持有人進行規管。它於2014年3月12日開始運作。

自2020年11月16日起,Malcolm M. Mercer成為律師會審裁處的主席。

徽章
參見

  • 律師會
  • 紐賓士域省律師會
  • 緬尼吐巴省律師會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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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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