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

1997年郡尉職權法令》()於1997年生效,是一項英國國會法令,來釐訂大不列顛委任的郡尉(Lord Lieutenant)所管轄的地區。

現代地方政府的建立
根據《1888年地方政府法令》,郡尉是被委派到每一個郡。可是,這個法令所定義的區域混雜了新的行政郡及郡的自治區。實際上,影響很微小,因為只有少數行政郡的邊界跟原來的不一樣。

直到1965年大倫敦及亨廷登-彼得伯勒郡的成立,導致米德爾塞克斯郡尉辦公室、倫敦郡郡尉辦公室、亨廷登郡郡尉辦公室被廢除,取而代之就是大倫敦郡尉及亨廷登-彼得伯勒郡尉。

重組地方政府
1974年,英格蘭及威爾斯內的行政郡及郡自治區被廢除。一項大型改革也同時推行。所有郡尉轄區都被劃分為都會郡和非都會郡。而1973年《蘇格蘭地方政府法令》則不跟從新的蘇格蘭地區來釐訂郡尉轄區,反而從傳統郡中拼合起來。因此,兩者結合導致產生出來的郡尉轄區完全不跟從原有的郡。大部分這些郡尉轄區都沒有留下來。在1990年代中期的英國地方政府改革中,很多非都會郡都開始重組成為單一管理區。蘇格蘭及威爾斯的地方政府過渡成為只由單一管理區所組成。

這個時候開始草擬這個法令的計劃,把郡尉轄區從地方政府再次分出來。雖然法令沒有使用這個計劃,但這些地方成了英格蘭的名譽郡。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http://www.opsi.gov.uk/acts/acts1997/1997023.htm Lieutenancies Act 1997]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205075516/http://www.hmso.gov.uk/si/si1996/Uksi_19960731_en_1.htm The Lord-Lieutenants (Scotland) Order 1996]
*[http://www.opsi.gov.uk/legislation/wales/wsi2003/20030974e.htm Preserved Counties (Amendment to Boundaries) (Wales) Orde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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