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學上,決定公理(Axiom of determinacy,常記做AD)是一個在1962年由和所提出的可能的集合論公理,這公理探討的是特定類型且長度為ω的二人,而決定公理聲稱,任何這類的遊戲都是,也就是這兩個玩家中其中一人有必勝策略。
他們發展出決定公理的動機是這公理的有趣結果,他們並指出這公理可在集合論的最小自然模型中成立,這模型只接受較弱版本的選擇公理,但包括了所有的實數和序數。決定公理的一些結果,可由早前由斯特凡·巴拿赫、以及莫頓·戴維斯(Morton Davis)等人證明的定理得出;而米切爾斯基與斯坦豪斯兩氏則證明了另一個結果,那就是在決定公理下,所有實數的集合都是勒貝格可測的。之後Donald A. Martin等人證明了更多重要的結果,尤其在描述集合論方面更是如此。在1988年,與總結了一長串的研究,並證明說在類似\alef_0的不可數基數存在的狀況下,米切爾斯基與斯坦豪斯兩氏原先的猜想,也就是「決定公理在集合論的最小自然模型中成立」這點是對的。
具決定性的遊戲
決定公理所談論的遊戲具有特定的定義,而其定義如次:
考慮所有自然數的無限序列組成的 \omega^{\omega}的子集合A,而其中兩個玩家1p與2p輪流選取自然數
:n_0, n_1, n_2, n_3, ...
在經過無限步後,可得一序列(n_i)_{i \in \omega},其中玩家1p獲勝當且僅當這序列是A的元素。而決定公理講的是任何這類的遊戲都是決定的,也就是這兩個玩家中其中一人有必勝策略。
不是所有的遊戲的決定性,都需要動用決定公理來證明。在A是一個閉開集的情況下,那這遊戲基本是有限的,也因此是決定的;相似地,若A是一個閉集,那這遊戲是決定的。在1975年,證明說若一個遊戲必勝策略是一個博雷爾集的話,那這遊戲是決定的;此外,在有足夠大的基數存在的狀況下,所有必勝策略是的遊戲都是決定的,而決定公理在中成立。
另外,決定公理蘊含說對於任何實數線的子空間X而言,BM(X)是決定的(也因此所有的實數集合都具有貝爾性質)。
決定公理與選擇公理的不相容性
在假定選擇公理成立的狀況下,我們可以構造決定公理的一個反例。集合S_1是\omega-遊戲G中玩家一的所有策略,其大小與連續統相同;而類似地,S_2是同樣遊戲中玩家二的所有策略。設SG為G中所有可能序列的集合,並假定A是SG中使玩家一獲勝的子序列,那麼利用選擇公理我們可以為連續統構造一個良序,且我們可以構造出一個任何真初始部分都小於連續統的排序,而我們可利用這樣的良序集J來給S_1跟S_2上指標,並藉此將A給構造成決定公理的一個反例。
我們從空集合A與B開始。設\alpha \in J是集合S_1跟S_2的指標,我們考慮玩家一的所有策略S_1 = {s1(\alpha)}及玩家二的所有策略S_2 = {s2(\alpha)}以確保對於任何策略,都會有另一個玩家的策略能將之勝過。對於任何玩家考慮的策略,我們都可生成一個序列,使得另一個玩家獲勝。設t是時間軸,其長度為\aleph_0且這時間軸用於所有的遊戲序列中,我們可以利用A上對\alpha的超限遞歸來生成反例:
首先,考慮玩家一的策略s1(\alpha)。
將這策略套用於\omega-遊戲上,(連同玩家一的策略s1(\alpha)一起)可生成\{a(1), b(2), a(3), b(4)...a(t), b(t+1),...\}這序列,而這序列不屬於A,這是可能的,而這可能性是因為\{b(2), b(4), b(6)...\}這些選項的數量與連續統相同,而這數量比J的真初始部分\{ \beta \in J | \beta 還要大所致。
現在(若這序列還不在B之內的話)將這序列加入B之中以表示s1(\alpha)失敗。(輸給\{b(2), b(4), b(6)...\})
現在,考慮玩家二的策略s2(\alpha)。
將這策略套用於\omega-遊戲上,(連同玩家二的策略s2(\alpha)一起)可生成\{a(1), b(2), a(3), b(4)...a(t), b(t+1),...\}這序列,而這序列不屬於B,這是可能的,而這可能性是因為\{a(1), a(3), a(5)...\}這些選項的數量與連續統相同,而這數量比J的真初始部分\{ \beta \in J | \beta 還要大所致。
現在(若這序列還不在A之內的話)將這序列加入A之中以表示s2(\alpha)失敗。(輸給\{a(1), a(3), a(5)...\})
利用對\alpha的超限歸納法,對S_1跟S_2的所有可能策略如是操作,對於所有在這之後不在A或B中的策略,將之任意分派給A或B,使得B為A的補集。
當這一切完成後,準備\omega-遊戲G,而在這遊戲中,對於任何玩家一的策略s1,存在一個\alpha \in J使得s1 = s1(\alpha),而A的構造方式保證s1(\alpha)失敗(輸給\{b(2), b(4), b(6)...\}),因此s1失敗;類似地,任何玩家的任何其他策略都會失敗,因此決定公理與選擇公理不相容。
無窮邏輯與決定公理
在二十世紀晚期,人們提出多種不同的無窮邏輯,其中一個認為決定公理為真的理由是因為這公理可(在某種無窮邏輯當中)寫成以下形式:
\forall G \subseteq Seq(S):
\forall a \in S: \exists a' \in S: \forall b \in S: \exists b' \in S: \forall c \in S: \exists c' \in S ... : (a,a',b,b',c,c'...) \in G OR
\exists a \in S: \forall a' \in S: \exists b \in S: \forall b' \in S: \exists c \in S: \forall c' \in S ... :(a,a',b,b',c,c'...) \notin G
註:Seq(S)是S的所有\omega-序列。此處的句子長度無限,且在省略號出現處,有可數無窮多的量化詞序列。
大基數與決定公理
決定公理的相容性,與大基數相關公理的相容性息息相關。根據的一個定理,不帶有選擇公理而帶有決定公理的策梅洛-弗蘭克爾集合論的相容性,等價於帶有選擇公理並帶有的策梅洛-弗蘭克爾集合論的相容性。由於烏丁基數是強不可達基數之故,因此若決定公理是相容的,那不可達基數的無限性也是相容的。
此外,若假設有無窮多個烏丁基數,且其上還存在一個可測基數,大於該些烏丁基數,則可得到一個非常強的、關於勒貝格可測的實數集合的理論,而這是因為可以證明決定公理在中成立,因此所有在中的實數集合都是決定的之故。
參見
- (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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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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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Philipp Rohde, On Extensions of the Axiom of Determinacy, Thesis, Department of Mathematics, University of Bonn, Germany, 2001
- Telgársky, R.J. [http://telgarska.com/1987-RMJM-Telgarsky-Topological-Games.pdf Topological Games: On the 50th Anniversary of the Banach-Mazur Game] , Rocky Mountain J. Math. 17 (1987), pp. 227–276. (3.19 MB)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large-cardinals-determinacy/ "Large Cardinals and Determinacy"] at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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