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再培訓徵款(俗稱外傭稅),是香港政府徵收的一種特別稅項。納稅人是香港外傭或補充勞工計劃的僱主,徵款爲每月港幣400元,簽合約時必須預付。在未取消向外傭僱主徵收前,稅項涉及香港外傭20多萬的僱主。
外傭稅是香港立法會議員及候選人經常表示關注的政治議題,因為可以爭取香港中產階級的選票。
根據僱員再培訓局的說法,外傭稅可以引導外判家務服務需求者,多考慮本地家務助理服務。
香港政府於2008年一度暫停徵收本徵款,直至2013年。於2013年恢復徵收時,同時宣佈不再向外傭僱主徵收,只向補充勞工計劃僱主徵收。
參看
- 2008年香港外傭稅暫停事件
參考資料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803164231/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721/4/7aez.html 星島日報: 2008年7月31日,免外傭稅8月生效]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729011917/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720/3/79ss.html 星島日報: 2008年7月21日,免外傭稅擬提前8月1日開始]
- [http://news.tvb.com/630pm/2007/0923/index.html 無線新聞: 僱員再培訓局說外傭稅應該繼續徵收,但有外傭組織認為不合理]
*2008年香港10項利民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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