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管大臣()又譯為貴族審判法庭庭長,是國務重臣中位階最高的職位,位處大法官之上。
總管大臣自從1421年起即為空缺的狀態,只有君主加冕時才會形式上做出任命。在加冕禮上,總管大臣負責聖愛德華王冠。1948年以前,法院審理貴族犯叛逆等重罪時,總管大臣亦會擔任庭長,主持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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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管大臣()又譯為貴族審判法庭庭長,是國務重臣中位階最高的職位,位處大法官之上。
總管大臣自從1421年起即為空缺的狀態,只有君主加冕時才會形式上做出任命。在加冕禮上,總管大臣負責聖愛德華王冠。1948年以前,法院審理貴族犯叛逆等重罪時,總管大臣亦會擔任庭長,主持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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