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海军法案(Naval Act of 1938),即第二次文森法案(Second Vinson Act),是美国于1938年5月17日颁佈的法案,“要求美国海军实力增加20%”。 它代表了美国对日本入侵中国和德国吞并奥地利的反应。
该法案由来自喬治亞州的民主党国会议员、众议院海军事务委员会主席卡尔·文森發起。它更新了1934年《文森-特拉梅尔法案》(即是“第一次文森法案”)和1936年海军法案的条款,其中,基于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的规定,“授权在17年内建造第一批美国战列舰”(根据 1934 年法案授权建造六艘战列舰)——BB-55至BB-60)。 1938 年法案特别授权建造 105,000 吨战列舰(首批三艘愛荷華級戰艦是在此授权下建造的)、40,000 吨航空母舰、68,754 吨巡洋舰、38,000 吨驱逐舰和 13,658 吨潜艇(8 艘是在此授权下建造的——SS-204至SS-211),以及各种小型船只。随后是1940年的《两洋海军法案》 。
1938年5月17日法案的摘录
參照
- 华盛顿海军会议
- 华盛顿海军条约
参考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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