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寶潭之役,或查某潭之役,戴潮春事件系列戰役之一,發生於臺灣清領時期同治元年(1862年)農曆七月十九日至廿四日,天地會林大用對鹿港周圍村莊發動的進攻行動,守方以嘉寶潭(俗名查某潭,今彰化縣和美鎮嘉寶里)職員陳耀團練為首,集鹿港、柑仔井、下湳仔(皆今和美鎮)、新港(今伸港鄉)等處民練,歷時六日,逼退來犯的天地會部眾。
背景
天地會自同治元年(1862年)春季,偕臺灣中部土豪群起倡亂,清軍員額不足,無力鎮壓,僅能倚賴其他地區土豪團練馳援。三月下旬,天地會佔領大墩、彰化縣城,又自彰化縣通往郡城(臺灣府)的臺灣中路大半落入天地會控制範圍,而鹿港周遭多為泉籍村莊,雖與彰化縣城距離僅二十里,反政府軍勢力接連發動鹿港聯庄之役、馬鳴山燕霧堡戰役,泉人團結禦敵,反抗軍始終難進犯鹿港秋毫。
陳耀趁機派遣使者於三路:一路赴往鹿港催索鉛彈、火藥和援兵;一路密訊三家春(燕霧二十四庄之一),囑託義首陳清泉率領 200 人來救;另一路派親信陳快奔往新港庄,召柯、姚二姓壯丁 250 人,兵分二路,一半前往李厝庄,支援鹿港救兵、一半趕來嘉寶潭,參與協防。
三日之期已到,陳耀見部署已定,收下紅旗之後,仍豎立白旗,天地會黨羽怒不可遏,翌日攻勢洶洶而來,大有殲滅陳耀部隊的態勢,唯剛交戰沒多久,柑仔井林家、湳仔阮家已收拾餘兵,重新集結,高舉白旗夾殺天地會部隊。陳耀親上火線,陳家家丁亦不落人後,上下皆奮勇殺敵。嗣後,鹿港商船運來四尊大炮抵達戰場,猛烈炮擊敵軍,天地會黨見大勢已去,只得收兵,嘉寶潭之危遂解。
後續
- 陳耀力保嘉寶潭不失,讓清軍得以繼續穩固鹿港街以及彰化沿海諸庄的勢力。
- 陳耀為守嘉寶潭,與柑仔井林家、湳仔庄阮家共組聯盟,三方立有契約,共分軍費,約以陳耀為董事,契約亦交付陳耀處保管。未料戴潮春事件一拖三年有餘,軍費累計金額達二十餘萬元,事件平定之後,林家、阮家因不願分攤鉅款,竟私聘竊賊,潛入陳家盜取約書,軍費悉數由陳家負擔,陳家幾近破產。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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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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