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幾(),字去疑,號次復,又號大谷居士,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復社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授福建福宁州知州,丁忧归。九年(1636年)复补福宁州知州,性抗直,不善事上官。十三年(1640年)考察罷歸,日與從遊,講學不倦。
著作
著有《原易》、《原莊》、《原李》、《紫陽一燈》等書。
佚事
与冯梦龙、冯梦熊兄弟为友。与金圣叹亦有交往。
註釋
參考文獻
沈幾(),字去疑,號次復,又號大谷居士,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復社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授福建福宁州知州,丁忧归。九年(1636年)复补福宁州知州,性抗直,不善事上官。十三年(1640年)考察罷歸,日與從遊,講學不倦。
著作
著有《原易》、《原莊》、《原李》、《紫陽一燈》等書。
佚事
与冯梦龙、冯梦熊兄弟为友。与金圣叹亦有交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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