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法》()是韩国关于国籍的法律。
年滿19歲的外国人在韩国居住至少五年并表现出韩语能力后可以申請入籍,另外還有需通過「入籍綜合評價考試」,遵守法律和紀律、品行端正並獲得法務部長官的認可。2011年起,外國人獲得韓國國籍後,原則上不用放棄原有國籍。
所有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的韩国男性公民都必须服至少18个月的义务兵役(歸化公民除外)。由于韩国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控制的地区的持续主张,包括脫北者在内的朝鲜公民也被视为韩国国民。
历史
參見
*丹麥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瑞士國籍法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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