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保民官

平民保民官(;),或譯作護民官,是古罗马首个向平民开放的职位,亦是罗马共和国历史上制约元老院、政务官的最重要力量。保民官有权召集并主持平民会议,傳喚元老院,提出法案,在政治、法律上为平民發聲,以及否决执政官等官員的行动,保护平民阶级的利益。平民保民官的人身神圣不可侵犯,任何攻击保民官的人都可以处以死刑。罗马帝国时代,罗马皇帝自然地獲得平民保民官的职位,而這項官職也隨之丧失了独立性和相关功能。

歷史
創立
前509年,羅馬人廢棄王政,建立共和。貴族壟斷元老院、政务官,平民無政治權利卻須承擔兵役及債務,甚至因為債奴制()淪為奴隸。此後,貴族與平民衝突日熾。西元前494年至495年間,羅馬-沃爾西戰爭期間,爆發第一次平民脫離運動()。羅馬平民拒絕服兵役,在帶領下,退往羅馬附近的聖山() 。元老院指派深受平民愛戴的前執政官前往聖山,以著名的《肚子與器官》的寓言,順利說服平民與貴族協商。元老院最終同意平民設立保民官的條件,於是平民返回崗位。為了阻止貴族,保民官盧修斯·特雷博尼烏斯·阿斯佩爾()頒布法令,禁止保民官推舉同僚,並繼續選舉直到補滿保民官員額。羅馬貴族與平民間的鬥爭愈演愈烈。前445年,由率領的保民官立法廢止平民與貴族的通婚禁令,並允許一名執政官出身平民。然而,元老院並未接受平民出任執政官,而是改選出具執政官權力的軍事保民官(),即執政護民官(;),取代執政官,而平民、貴族皆可參選執政護民官。最初,平民接受妥協方案,但軍事保民官多由貴族當選。前400年、399、396、383、379年,方有平民出任執政護民官。.

為打破貴族壟斷執政護民官,保民官李錫尼()與塞克斯提烏斯()動用否決權否決政務官選舉,但兩人卻能連連當選平民保民官,故能持續否決,癱瘓國家。最終,貴族妥協,廢止執政護民官,恢復執政官,而2名執政官中至少一名平民出身。前366年,塞克斯提烏斯當選執政官;前364年,李錫尼當選執政官。最終,平民打破貴族對執政官的壟斷。

前287年,元老院正式承認平民會議的全民表决具備法律效力與強制力。前75年,曾任保民官者又可以參與官職。前70年,執政官龐培和克拉蘇恢復保民官權力。

前48年,元老院將保民官權力授予尤利烏斯·凱撒。凱撒本為貴族,不能出任保民官,但凱撒剝奪了反對他的其他保民官的職位。自此,凱撒保有保民官權力終身。

前23年,元老院將保民官權力授予屋大維。自此,保民官權力成為皇帝的必備條件。多數皇帝在登基或登基前,便自元老院取得保民官權力。 保民官的古老權威逐漸衰退。

儘管進入帝國時期後,保民官失去其獨立職能,但仍為平民進入官場與元老院的一個階段。

参考资料
註腳
參見

  • 格拉古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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