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又稱瞞稅或非法避稅,泛指以不合法手段企圖逃避繳納應繳稅款的行為。在某些國家中,逃稅屬於刑事犯罪,案情輕者可能被處以應繳稅額數倍的罰款(例如香港為三倍、新加坡可達五倍)。在中國大陸,過去若逃稅金額龐大甚至可能判處死刑,但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取消此罪的死刑條文,改為最重可處以無期徒刑。
常見的逃稅方法
在綜合所得稅中低報收入、多報支出。
在出入口關稅申報時故意提供不實資訊(例如貨品分類、數量、金額、日期、收發貨人等);或行賄海關與稅務人員,進行走私等非法貿易。
不開立交易憑證(如漏開統一發票),藉此虛減營收。
購買發票以虛報支出,進行逃稅。
假借捐贈逃稅。例如臺灣捐贈可列舉所得扣抵,有人會製作假捐贈單據逃避稅賦。
簽訂「陰陽合約」等雙重契約,刻意隱瞞實際收入。
以假買賣名義進行土地或不動產贈與,避開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
利用移轉訂價或關聯交易操作利潤分配,降低應稅所得。
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地產,規避自用住宅限制與印花稅差額(俗稱「借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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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稅:合法的避稅方式
- [https://wiki.mbalib.com/wiki/犯罪經濟學 犯罪經濟學]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臺灣
-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17/4659749320924757876?tagCode= 逃稅 - 稅務小常識]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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