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與孩童優先

婦女與孩童優先」,歷史上或稱博肯海德演習(),是一個行為準則,規範婦女和孩童在災難(特別是船難)發生時,救生資源如救生艇有限的情況下,應優先救出,但此準則並無海事法依據。

歷史上最早有記載的運用是在1852年英國皇家海軍軍隊運輸船船難發生時的疏散作業中,但使這個行為準則在大眾間盛傳的還是1912年的鐵達尼號沉沒事故。

根據災難疏散專家埃德·加利亞(),在現代的疏散計畫中通常會「幫助最脆弱的人脫離險境,而那些人通常是受傷的人、老年人以及幼童,第一次有紀錄的使用是1840年5月,在紐約開往利哈佛的美籍郵船波蘭號上,因為被閃電擊中而起火。根據波士頓的乘客J.H.白金漢所述:

這導致婦女、兒童和少數名男性乘客被疏散到長船上,而其他男性乘客和船員則留在船上救火。由於白金漢是一名記者,他對事件的生動描述首先發表在《波士頓信使》上,被包括《泰晤士報》(倫敦)在內的其它報紙轉載,並在同年內出版成一本書

實際上,「婦女與孩童優先」第一次真正被使用是在1852年時英國皇家海軍撞到礁石發生的船難。婦幼被安置在船邊的上。當時有許多紀念此船難的報紙和文藝作品,如1893年魯德亞德·吉卜林創作的詩歌《Soldier an' Sailor Too》。

20世紀
鐵達尼號的倖存者搭上救生艇]]

到了20世紀,更大的船隻代表可以載運更多的乘客,但一般來說法律仍無法保障所有乘客有救生艇可搭:舉例來說,英國對於救生艇數量的規範是基於船隻的噸位數,而且只規範大於一萬噸位的船隻。這導致當船難發生時乘客及船員在救生艇有限的情況下需要面對哪些人該被救的道德難題。

「女士與孩童優先」因為在鐵達尼號上的使用而廣為流傳。輪船的二副建議史密斯船長:「長官,我們是不是該把婦女與孩童先弄進救生艇裡?」,船長回復道:「把婦女和孩童放進去然後(把救生艇)降低放開。」大副和二副威廉·默多克和查爾斯·萊托勒對指令有不同的理解,大副理解為讓婦女和孩童「優先」登船,但二副卻理解成「只有」婦女和孩童能上救生艇。二副允許救生艇在未滿員的情況下就放開,而大副則在確保婦女與孩童上船後還准許少量的男性登船。史密斯船長的命令原本的意思是讓女士與孩童優先上船,而餘下的位置留給男性,但因為一些船員誤解,阻止男性登上救生艇導致後來74%的女性與52%的孩童被救出,但只有20%的男性能夠存活。後來那些男性甚至被大眾指控沒能讓鐵達尼號上所有的婦女與孩童都被救出,如白星航運的董事長約瑟夫·布魯斯·伊斯梅等倖存的男性,被批評為懦夫。

21世紀
國際海事法中沒有關於「婦女與孩童優先」行為準則的法律依據。

在美國童軍的裡「女士與孩童優先」被當作「在海上的座右銘」。

「婦女與孩童優先」作爲不成文的舉止規範亦可見於現代。2011年3月,肯塔基州卡溫頓的一家脫離繫泊處,共83人被困在俄亥俄河中央。女士首先被救出,但有幸的是事故最終沒有釀成傷亡。

參見

  • -鐵達尼號上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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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個相反的案例

腳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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