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質

致癌物(carcinogen)或致癌物質(cancerogenic substance)、致癌原致癌剂誘癌物等,是指任何促進癌症發展的物質。致癌物可包括合成化學物質、天然物質、物理因素(例如電離、非電離輻射、放射性核素),以及生物因素(例如病毒和細菌)等。致癌性(carcinogenicity)是物质可诱发癌症、增加癌症发病率,或缩短癌症潜伏期的性质。

大多數致癌物的作用是在DNA中產生突變,破壞細胞調節生長的正常過程,導致不受控制的細胞增殖。活化依賴性製劑在其原始形式下相對惰性,但在體內被生物活化為能夠破壞人類DNA的代謝物或中間體。這些也被稱為「間接作用」(indirect-acting)致癌物。活化依賴性致癌物的例子包括多環芳烴、雜環芳胺和黴菌毒素。不依賴活化的致癌物或「直接作用」(英語:direct-acting)致癌物,是那些能夠直接破壞DNA而不對其分子結構進行任何改變的致癌物。

許多組織審查和評估有關特定物質潛在致癌性的科學證據累積。其中最重要的是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 IARC定期出版專著,其中評估特定物質對人類的潛在致癌性,並隨後將其分為四組之一:第1組:對人類致癌、第2A組:可能對人類致癌、第2B組:​​可能對人類致癌,以及第3組:無法根據其對人類的致癌性進行分類。

接觸致癌物的來源有很多,包括陽光中的紫外線、住宅地下室排放的氡氣、十氯酮、香菸煙霧等環境污染物,以及攝取酒精和加工肉類等某些類型的食物。職業接觸是致癌物質的主要來源,全球每年估計有666,000人死於與工作相關的癌症。根據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NIOSH)的數據,全球3%至6%的癌症是由職業暴露所造成

  • 1級,对人体確定為致癌因子:如大气污染、日晒床、黃麴毒素、砒霜、石棉、六价铬、二噁英、木糠、甲醛、酒精饮料、烟草、加工肉、槟榔、苯、镉、氡-222等。
  • 2A級,对人体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而实验性的证据有限。如丙烯酰胺、无机铅化合物及氯霉素、紅肉、超過65°C的熱飲料等。
  • 2B級,对人体可能為致癌因子: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充分,对人体的致癌性的证据有限。用以归类相比二类A致癌可能性较低的物质。比如咖啡、泡菜、手机辐射、氯仿、滴滴涕、敌敌畏、萘卫生球、镍金属、硝基苯、柴油燃料及汽油等。
  • 3級,对人体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在动物实验中致癌性证据不充分或有限。或者有充分的实验性证据和充分的理论机理表明其对其他某些动物有致癌性,但对人体没有同样的致癌性。如茶

*直接致癌物:烷化剂、一些金属及其盐、放射性物質等。
*间接致癌物:多环芳香烃、杂环芳香烃、芳香胺类、含一个或多个硝基取代的芳香族化合物、烷基肼类、氨基甲酸酯类、黃麴毒素、免疫抑制剂、烟碱、檳榔鹼、石棉等。
*促癌物:佛波酯、巴豆油、煤焦油中的酚类、激素、卤代烃、有機氯殺蟲劑、多氯联苯等。

按致癌作用机制分类
化学致癌物进入机体后,有些直接与机体遗传物质结合导致体细胞癌变;有些则不作用于遗传物质,而是通过其他方式使体细胞发生癌变。因此,根据致癌作用机制的不同可将化学致癌物质分为遗传毒性致癌物与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遗传毒性致癌物:包括绝大多数的直接致癌物与间接致癌物(如黃麴毒素、芳香族化合物、烟碱、甲醛等)。此类化学物质经代谢进入细胞后大多能与细胞DNA共价结合。
*非遗传毒性致癌物:包括促癌物、免疫抑制剂、一些特殊的固态物质(如石棉、铀矿或赤铁矿粉尘)、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剂(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等)、细胞毒物(如)
*幽門螺桿菌能引发胃癌。

接触途径
*吸煙:香烟主要成份有尼古丁和少量丙酮。
*饮酒:酒类主要成分为乙醇,大量食用會損害肝臟。乙醇先轉為乙醛,乙醛有麻醉神經作用。
*长期使用某些药物:如长期使用保泰松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进而导致白血病、长期服用非那西汀或阿司匹林等会增加膀胱癌的风险、肾脏病变患者长期滥用非甾体抗炎药可增加泌尿系统肿瘤的风险、蛋白同化激素如苯丙酸诺龙等长期使用易诱发肝癌、氯米芬则有造成卵巢癌的风险、一些细胞毒性抗肿瘤药则会诱发继发性的癌症等。
*接触輻射或强磁場、太陽中的紫外光等。
相關參見
*癌症
*突變原
*丙烯醯胺
*黃沙
注解
參考資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