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立陶宛互不侵犯條約》()是立陶宛和蘇聯在1926年9月28日簽署的互不侵犯條約。該條約重新確認了1920年《蘇俄-立陶宛和平條約》的所有基本條款。也是在1926年的這份互不侵犯條約中,蘇聯繼續承認立陶宛擁有維爾紐斯和维尔纽斯地区的主權,儘管這些地區自1920年熱利戈夫斯基兵變起,便一直處於波蘭統治之下。它還承認立陶宛在克萊佩達地區的利益。作為交換,立陶宛同意不加入任何針對蘇聯、反對蘇聯的聯盟組織。這意味著,立陶宛將在國際上遭受孤立,蘇聯當時並非國際聯盟成員國。1926年11月9日,兩國在當時立陶宛的首都考那斯交換批准書,該條約自即日起生效,並於1927年3月4日登錄於國際聯盟的條約叢書中。
這份條約是由立陶宛人發起倡議,他們在《羅加諾公約》後持續尋求新的外交政策方向。
這份條約也在立陶宛國內引發爭議。1926年11月5日,批准這份條約,引發學生示威抗議國家趨向「布爾什維克化」,其中一次示威活動被警方武力驅散,這被視為1926年立陶宛政變發生的導火線之一。1934年4月4日,再被進一步延長到1944年12月31日。1933年7月5日,兩國又再簽了一份單獨的條約來界定何謂「侵略」。1940年6月15日,隨著蘇聯出兵佔領立陶宛,這份條約也被打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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