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副主席(;)是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所設立的職務,為琉球政府行政主席的助手、監督政府事務的特別職公務員。在行政主席不在或出事故的時候代行行政主席職權。
根據《》第四條規定,琉球政府設置行政副主席一人。最初,行政副主席由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的民政副長官(後為高級專員)任命;自1965年起改為由行政主席任命,且無須徵得立法院的同意。
歷任行政副主席
泉有平(1952年4月1日-1953年12月26日)
(1954年3月18日-1956年2月11日)
(1956年4月3日-1957年12月21日)
大田政作(1957年12月21日-1959年11月10日)
瀨長浩(1959年11月11日-1964年6月18日)
小波藏政光(1964年6月18日-1967年7月12日)
(1967年7月12日-1968年4月4日)
赤嶺義信(1968年4月12日-1968年11月30日)
知念朝功(1968年12月1日-1971年8月4日)
(1971年8月4日-1972年5月14日)
參見
*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
- 行政主席 (琉球政府)
*立法院 (琉球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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