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调乐器

是一種移調樂器。在寫給降B調單簧管的樂譜中,當樂譜中記載了一個C音時(上方),實際上該單簧管發出的音高降B音(B,下方**),因而得名。當此單簧管的相同指法,用於A調單簧管時,發出的是A音,在樂譜上同樣會記載成C音]]

移調樂器()是指樂譜所記載的音高與實際發出聲音的音高(音樂會音高)不同的樂器。當移調樂器奏出一個記載為C音的音高時,將會發出一個不同於C音的音高;在描述這類樂器時,就會將此音高定為移調時的音程。舉例,在一個降B調單簧管的樂譜中記載為C調,實際演奏時為降B調。

移調是一種音樂記譜法的慣例,而非這類樂器的特性──然而,這類以此種記譜法記載的樂器,通常還是會稱為移調樂器。由於移調樂器為一種記譜慣例,因此這種移調的議題主要發生於使用的音樂流派,如古典音樂與爵士樂(即使爵士樂是一種基於演奏為主的音樂,專業的音樂家仍預期會閱讀领谱與大樂團樂譜)。對於部分樂器(如短笛或低音提琴),雖然實際音高為C音,但位於一個不同的純八度;這種樂器會說成移調至「數個八度」。

歷史演進
18世紀以前,結構較為簡單的管樂器(如自然圓號、自然小號)受限於物理聲學原理,未必能準確地吹奏每一個音,因此有些樂器會設計不同型號或大小的版本,以供不同調性的樂曲之用。以法國號為例,現代化前是一個被彎曲了的號角,只靠演奏者的口唇顫動吹奏自然泛音列中的音,因此它備有不同大小的尺寸和調性,因應不同需要而使用。此外,當時的樂器製造商亦設計出「替管」系統,即不同長度的彎曲管身插件。透過更換替管,得以改變樂器的總管長,進而改變基音調性,達到配合樂團的目的,是為管樂器提升至藝術用途的濫觴。不過,在記譜方面,作曲家仍統一以C大調的基礎進行寫作,各樂器所需要使用的調性,則另於樂譜開頭標明。

19世紀工業革命之後,樂器製造的技術有了很大進步,尤其1815年轉閥的發明,對銅管樂器而言,無異是劃時代的變革。這個時期開始,某些樂器在原有的音域上未必能夠滿足作曲家的需要,一些製造樂器者遂以原有樂器的基礎上,設計體積較小或較大的同類型樂器,稱為「變種樂器」。這些新發明的變種樂器,所採用的制式沿襲原有的樂器,為方便演奏者可以同一指法出奏不同音高,於是在記譜法上遷就:以原有的記譜法來標示。這亦是另一批移調樂器產生的原因。

一、史前至巴洛克早期:自然樂器與泛音侷限(17 世紀前)
早期管樂器(自然小號、自然圓號、沙呂莫等)無閥鍵、無按鍵,僅能演奏單一基音的泛音列,音域窄、缺半音,無法自由轉調。記譜特點為按實際音高記譜,無統一移調規則;樂隊調性依賴樂器組合,轉調極受限。

二、巴洛克盛期:Crook(變調接管)與移調記譜誕生(17—18 世紀初)
關鍵發明:1814 年,Blühmel 與 Stölzel 發明活塞閥鍵,銅管可快速切換管長,全半音演奏成為可能。木管:單簧管形成 B♭、A 調雙主力配置,C 調單簧管邊緣化;指法統一,記譜按樂器定調移調。

四、浪漫主義:標準化定調與樂隊固化(19 世纪中 —20 世纪初)
全球定調標準化

銅管:F 調圓號、B♭調小號成為絕對主流;長號保留非移調(C 調)傳統。

木管:Bb 調單簧管、Eb 調中音薩克斯、Bb 調次中音薩克斯確立;雙簧管、巴松為 C 調非移調。

各類型的移調樂器
依樂器學分類
木管樂器

  • 直笛類:中音直笛、低音直笛
  • 長笛類:短笛、中音長笛、低音長笛
  • 單簧管類:所有類型的單簧管(18世紀、19世紀的C調單簧管除外)
  • 薩克管:所有類型的薩克管
  • 雙簧管類:柔音雙簧管、英國管、低音雙簧管
  • 巴松管類:倍低音管

銅管樂器

  • 圓號類:法國號、華格納號
  • 小號、低音小號
  • 短號
  • 大號類:中音號

絃樂器

  • 吉他
  • 低音提琴

敲擊樂器

  • 高音鐵琴

依調性分類
移調樂器根據其本身屬性,按以下方法記譜

聲學原理與機械邏輯
管樂器的音高取決於管身的長度:管身越長,基頻越低;管身越短,基頻越高。為了覆蓋完整的音域(從極高音到極低音),必須製造不同大小的樂器。例如,B調單簧管比E調高音單簧管長,因此其自然發出的音高較低。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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