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銓選制度

銓選是盛行于中國宋代的官員選任、考察制度。在有宋一朝的歷史中,銓法為了適應時代而經歷過多次改革。

制度
宋初继承唐、五代的政治制度,由唐制历经五代演变而来。邓小南教授认为“中晚唐、五代乃至北宋初期(太祖、太宗朝至真宗前期)应该属于同一研究单元”。中唐以降,官职阶官化现象日趋明显。使职差遣逐渐替代了原本的官职,而原本的官位成了附加于使职差遣之上的“阶”,比如宋代第一位吏部尚书张昭的官位就是虚衔。至建隆三年(962)十月癸巳,有司上奏新订《循资格》《长定格》。乾德二年(964)制定了《新定四时参选条件》《少尹幕职官参选条件》。

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丙午,太宗设置京朝差遣院,取代原本吏部的职能,考课京官、朝官。淳化三年(992)十月,设置磨勘院,负责幕职、州县官考课。由此吏部的职能完全由以上二院取代。淳化四年(993)废除京朝官差遣院,改磨勘院名,设立审官院,负责“考覆功过,以定升降”,合并了差遣、磨勘二院为审官院。同时设立考课院,负责奏举和历任官员的考课,原吏部流内铨负责一般选人的考课。以上对唐制的修改主要褫夺了中书门下的人事任免权力,由太宗与赵普共同完成。

程序
由于宋代官、职分离的制度,宋代官员的铨选与前朝多有不同,并非是简单地直接除官任职。官指的是“寄禄官”,仅表示官员的资历。职为“职事官”,表示官员的实际职掌。一名寄禄官在得到职事之前是没有实际工作的。宋代将职事授予官员的程序被称为“注官”“注差遣”“差注”“选注”。)、奏舉、考課達標後可升為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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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郎右選(三班院)
|副尉以上至從義郎(按《玉海》雍熙三班院,三班指的是供奉官、殿直、承旨)
|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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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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