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盲 (種族分類)

在社会学中,色盲(英語:Color blind)或色盲種族主義社会是指种族分类不影響个人机会的社会。这种社会不存在基于种族或肤色的不同法律或社会待遇。色盲社会有不分种族的政府政策,拒绝任何形式的歧视,以促进种族平等的目标。这一理想对1950年代和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和国际反歧视运动非常重要。

美国1964年颁布的《民权法案》旨在使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其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血统如何。马丁·路德·金的核心希望是,有一天人们将以「性格的内容而不是肤色来判断。」这一过程是否真正导致了美国社会的色盲,色盲政策是否为实现种族平等提供了最佳手段,仍然存在争议。

參考條目
*白人特权
*補償機率

參考文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