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 (2020-2040)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 (2020-2040)》()是澳門為城市整體規劃包括交通、房屋及都市更新規劃等作出定案,於2020年9月4日至11月2日完成展開公開咨詢,並於2022年2月15日生效實行。

沿革
2020年4月21日,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發表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的答問大會中回答議員問題時表示必須對澳門的發展作出一個完善的城市總體規劃。並表示於今屆政府完成規劃,並落實於完成後進行公開咨詢。

2020年8月19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宣佈規劃草案於2020年9月4日至11月2日開展公開咨詢,為期六十日。

2020年9月3日,政府跨部門舉行記者會公佈草案咨詢詳情。

2022年2月14日,澳門特區公報刊登第7/2022號行政法規《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該法規於2022年2月15日生效。

分區
在規劃草案中將澳門原來7個堂區劃分為18個分區,方便統計分區的人口分佈、特色和功能。
澳門半島
氹仔島
路氹城
{| class="sortable 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colspan="2" class="unsortable" |規劃分區名
! rowspan="2" |所屬統計分區/地區
|-
!葡萄牙文
!中文
|-
|
|路氹區
|路氹填海區{{notetag|《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使用23個統計分區的劃分法,並稱其所屬統計分區為路環區

總體規劃公布生效
2022年2月14日,為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空間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條件,並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根據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和第5/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澳門特區政府已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並透過刊登於2022年2月14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7/2022號行政法規《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公布,將於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總體規劃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發展定位,為推進澳門與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致力發展產業多元化、保護澳門歷史文化遺產為目標,並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美麗家園」為城市發展策略主軸編製,總體規劃由規劃規章、整治規劃圖和發展條件圖組成,將作為編製詳細規劃的依據,約束並優於詳細規劃。在後續將依次開展各區詳細規劃的編製工作上,特區政府以總體規劃作依據,就各規劃分區詳細訂定和規範土地用途、建造條件,以及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的佈局等。其中,東區-2(即新城A區)正進行詳細規劃的前期準備工作,並有序推進其他規劃分區的相關工作。

註釋
參考文獻
參見條目

  • 澳氹東線(同期進行公開咨詢)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20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外部連結
*土地工務局:(2020年9月4日-11月2日)
*第7/2022號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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