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肖像馆和维基媒体基金会的版权争端

肖像,作者:約翰·柯里爾 (1883)。这是用户库切从國家肖像館数字馆藏转载上传的图像之一。]]

2009年7月,代表英国伦敦半官方美術館國家肖像館的律师向用户德里克·库切(Derrick Coetzee)发出邮件,指控他进行盗版,威胁法律行动。德里克·库切是维基媒体基金会下属的存放自由內容的多媒体资源库网站维基共享资源的编辑和管理员。

国家肖像馆的指控
2009年,国家肖像馆(半官方機構,由英國政府数字化、文化、媒体和体育部贊助的非政府部門公共機構)的代表发信称,德里克·库切从肖像馆的数据库下载了超过3300张高清照片,并且上传到了维基共享资源以供再次使用。

国家肖像馆的信中宣称,虽然这些画像已经旧了(因此已经进入公有领域),高清照片的复制品是最近作品,因为数字化和复原需要大量工作,因此构成版权作品的条件,而且这些图像是通过规避反下载技术措施获得的。国家肖像馆还说,公开这些图像会影响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这些图像获得的收益,是收益资助的数字化藏品库切的法律代理人是电子前哨基金会提供的。

2010年早期,国家肖像馆的发言人告诉德国出版社Heinz Heise下属的Heise Open:“我们在12月有建设性的谈话,现在正在考虑达成协议的最佳方式”。2010年11月,国家肖像馆权力和复制部主管汤姆·摩根在一项由维基百科志愿者和文化机构代表参加的会议中发表了演讲,题目是“维基百科和国家肖像馆——糟糕的第一次约会?维基百科和文化遗产组织发展的关系的一个视角”。

背景
1999年,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在案件布里吉曼艺术图书馆诉科立尔公司(布里吉曼艺术图书馆起诉科立尔公司用CD-ROM分发来自该司的公有领域作品属侵犯版权)的判决中称“科学技术下允许的尽量精确的对于另一份作品的照片缺乏原创性。这不是说这样的举动并不费力,而是说它不具原创性。”因此,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的复制品无法在美国取得新的著作权。默勒还说,“很难看到从自由、非盈利的百科全书排除公有领域内容的合理理由”。在一篇法律分析中,罗曼说主张,在美国法律之下,国家肖像馆“浏览合同”式的协议无法强制执行,数据库权利在美国根本没有,“对公有领域图像加上[http://www.zoomify.com/Zoomify]并不能让你获得數字千年版權法所有权”。罗曼还注意到:
{{quote|国家肖像馆似乎认为,英国法律应该对互联网的任何地方都适用。如果应该那样,同样应该也对他国,更加严苛的版权法律也适用(比如,墨西哥的版权保护期期限是作者逝世后100年,法国对时装设计也认可版权)。这会让互联网世界听命于最差的外国版权法,没有美国法院会支持这个结果。,允许免费为非商业原因使用这些图像。87000张高清晰度图像以肖像馆自己的许可协议发表允许学术使用,邀请捐赠;而之前是收费的。

2015年11月,英国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在一份信息文件中澄清,根据欧洲法院的意见,“只能当是作者自己的‘智慧创作’意义而言标的物的原创,才能存在版权。根据这个标准,仅仅是对古老作品修复、数字化,难以看成是‘原创’”。

参见
*美国版权法
*额头出汗原则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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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brief outline of copyright issues for United Kingdom museums.
  • (A guide for United Kingdom copyrigh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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