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通常是旨在指定或划定法律认可关系中的各方可能行使和执行的权利和义务范围的任何声明。与法律上适用的语言的其他术语形成对比,免责声明一词通常是指涉及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豁免或风险的情况。
參考資料
侵權行為法
在法律上,免責聲明是一種否認責任的陳述,旨在防止因特定行為或疏忽而引發的民事責任。免責聲明經常被用來規避「過失侵權」以及「土地占有人對訪客應盡責任」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法院是否會承認該免責聲明的效力,取決於法律是否允許在該特定情況下免除責任,以及被投訴的行為或疏忽是否屬於該免責聲明的條款文字範圍之內。
免責聲明可以作為「做出聲明者」與「因此被阻止起訴者」之間合同條款的一部分而生效。例如,這種免責聲明必然會出現在軟件用戶首次安裝軟件時所面臨的「條款與條件」中。通常會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免除該軟件可能對用戶其他軟件和硬件造成任何損害的法律責任。通過點擊對話框中的「我同意」,用戶即在合同層面上,同意了自身與軟件公司之間的這項免責聲明。
在普通法中,免責聲明也可以作為進入土地的許可(即准許)條件而生效。土地占有人對其允許進入該處所的人員,負有確保其人身安全的一定注意義務。通過在處所入口處放置如「訪客進入,風險自負」的告示,占有人或許能夠阻止進入者因處所的不安全性質所導致的損害或受傷,進而成功提起侵權訴訟。告示中所包含的警告或免責聲明,通過稍有不同但結果相同的法律分析,可以讓本應承擔責任的人依賴「自甘冒險/知情同意」的抗辯理由。
在英國法下,免責聲明的有效性受到《1977年不公平合同條款法》(Unfair Contract Terms Act 1977)的顯著限制。根據該法,企業不得利用合同條款或告示,來免除或限制因自身過失導致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至於其他損失或損害,免責聲明只有在符合所有情況下的「合理性」時才有效。其他國家的普通法也可能對免責聲明的有效性設置法律限制;例如,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曾成功起訴澳大利亞塔吉特(Target Australia)在廣告中使用無法清晰辨識的免責聲明(涉案的電視廣告中所包含的免責聲明僅在屏幕上顯示了 1.50 秒)。
在美國,商品銷售中的免責聲明受到《統一商法典》第二條的管轄,但具體細節因州而異。除非被認定為顯失公平,否則在具備相當談判能力的知情當事人之間,免責聲明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通常是具有執行力的;然而,大多數州並不允許當事人限制其對「重大過失」的責任。
评论 (0)